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 1 | 输变电设备产业拓展与升级项目 | 天水市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 | 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 |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5521m2,拟建设为一个综合数字化制造厂房,一个变压器制造厂房(改造),油泵棚及地上油库,一个变压器配套厂房等。项目总投资583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7万元。 | (一)建设期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做到①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场地必须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⑤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并经综合执法部门同意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2.加强施工场地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泼洒抑尘,不外排。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确属工程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公告附近居民。4.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定期交由公用事业管理公司处理。 (二)运行期1.废气:项目氩弧焊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装置处置后排放厂房内,打磨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采用排风除尘系统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真空浇注、固化过程产生的环氧树脂等有机废气通入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解催化氧化净化处理,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麦积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严格落实减振、屏蔽等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要求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与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相关危废回收处置协议,定期交予处理,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相关制度;废包装、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外售回收企业或有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 2 | 三阳高新技术 产业园(一期)土地整治项目 | 天水市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三阳高新技术产业园 | 天水兴阳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拟建设经济开发区的配套道路工程并开展征地拆迁和场地土方整平工作。拟建设7条城市道路,共计10.396km;道路下敷设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电、通信及照明管。项目总投资47874.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5万元。 | (一)建设期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做到①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开放式作业。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粉尘物料临时存放必须利用防尘网苫盖;临时堆放的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弃土等要用挡板围挡并进行覆盖,表面要经常洒水保持湿度,防止扬尘。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出场地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不得带泥沙出入上路。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中的生活和生产所用场地必须进行硬化,须满足施工需要,避免扬尘和道路泥泞。⑤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喷淋洒水降尘抑尘,渣土必须覆盖,清运时必须洒水,使渣土保持一定湿度。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并经综合执法部门同意后,方可上路行驶运输。2.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等,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外排。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废水沉淀装置,对车辆冲洗水进行循环利用,工程结束后,车辆冲洗废水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桥梁施工废水合理设置导流围堰和导流涵管,使河道水流避开桩基工程施工部位;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雨季和丰水季,工程施工不得阻碍河道行洪。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应避免鸣笛,减速行驶,避免夜间运输。强噪声施工机械(装载机、振捣器等)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如需连续作业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避免在河道河床部位、河岸两侧等位置长时间堆置建筑垃圾;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清理出的地表砂石料收集后用于回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应合理的处置。5.加强生态保护措施。减少对河道沿岸农田及河床河道的的占用,合理设置导流围堰及导流排水涵管,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建设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原貌,施工区域内无堆置渣土及建筑垃圾。根据土地复垦方向,对于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覆土等,结合人工恢复和植被补植措施进行自然恢复。 (二)运行期.按照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绿化工作,加强运营期桥梁的维护管理,加强路面保洁,保持路面清洁,禁止车辆通行;运营期加强管理,禁止在路面上设置小吃、餐饮等活动,防止废污水及油污废物进入河道;在路面及路面两端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人员进行清理保洁;设置警示牌、标志牌,禁止居民通过道路转运油料或者有毒有害物资,避免油料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做好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响应预案,设置必要的应急防护设备,落实环境风险预案中的各项防范措施,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电话:0938-2782598,邮箱:tskfqhbfj@126.com 通讯地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104室 邮编:7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