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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武山联建建材商品混凝土站改扩建项目)

发布日期: 2022-06-13 17:05
信息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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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武山联建建材商品混凝土站改扩建项目

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北街村

武山联建建材有限公司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为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扩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C20商品混凝土4000m3,C30商品混凝土15000m3,C35商品混凝土6000m3。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9.5万元。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6个100%措施,对施工场所、运输道路、临时料库、渣场及作业面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等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降低车速,减少车辆运输过程对大气的污染;运营期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泼洒地面抑尘;运营期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预处理后用吸污车运至附近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生产设备厂界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安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培养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厂区内设置适量垃圾筒进行收集,并及时清理外运;运营期沉淀池沉渣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全部回用生产,不排放, 废弃的混凝土试验块经收集后用作道路填路基或作为建筑材料,不排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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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电话:0938-3429561,邮箱:wushanhbj@1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老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0

06.13 附件 武山联建建材商品混凝土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