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开挖、回填及物料运输和堆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扬尘和机械尾气。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出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沉淀收集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送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 (二)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收发油、底油回收、倒灌及储罐日常储存过程挥发的废气。项目采用密闭泵送收油方式,并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废气排放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主要为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地面清洗等含油废水和初期雨水由隔油池内一套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一同拉运至天水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秦州污水厂进行处理。污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主要为各类泵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站区周边绿化,以降低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降质废油、隔油池废油渣、过滤杂质、废滤芯、油罐清理废渣、废含油手套及吸油毡和生活垃圾。降质废油、隔油池废油渣、过滤杂质、废滤芯、油罐清理废渣、废含油手套及吸油毡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5、环境风险:航空煤油储罐区、隔油池及配套的污水井及危废贮存库进行重点防渗,防止油品泄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装卸油棚外围设置截油沟,并设置相应监测装置。项目涉及易燃易爆物质,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预防因燃油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对周边空气、土壤、水环境造成污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储运设备的密封性及严格管理,防止储罐溢出、泄漏等状况,杜绝事故排放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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