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租赁现有标准化厂房,施工期进行设备安装等,产生废气主要为运输设备车辆产生的尾气。通过加强车辆维护,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为附近住户,生活清洗用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场地周围设置隔声屏障,科学组织,合理安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麦积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及产品堆场、物料装卸、进料筛分及物料传输、道路运输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原料运输进场后在封闭式厂房内,装卸过程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破碎、筛分等工序布设于封闭厂房内,设置喷淋装置,采取湿法作业;车辆运输过程控制车速并采取篷布遮盖措施。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洗砂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物流园现有公厕,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3、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各设备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装减震垫、硬化道路、封闭厂房等措施达到降噪效果,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压滤泥饼、生活垃圾和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压滤泥饼暂存后定期外售砖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麦积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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