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期 1.废气:主要为室内外装修产生的粉尘及车辆尾气,装修现场要采用围挡封闭,材料装卸、转运等产尘环节要及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要篷布覆盖、限制车速、保持车辆清洁,设备安装在室内进行,装修装饰材料要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通过权威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运输车辆等,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污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装修避开居民休息时段,避免噪声扰民;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源同时工作,产生噪声叠加,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要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和检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检验废水一并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SBR“序批式活性污泥法”+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出水水质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集中处理。 2.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及医院消毒产生的异味,污水处理设备需单独设置于封闭房间内,做好通风及卫生清洁,并采取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及时清理栅渣、污泥等有效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浓度,按计划开展监测,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医院消毒异味通过设置通风系统及排风扇换气等措施进行空气净化,减轻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及医院诊疗与人员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专用设备房间内,并远离厂界环境敏感点的区域,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检验废液及样品、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等)、检验废液及样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检验废液及样品应分类收集,经专用容器封装后,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须经消毒处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未使用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废包装物等应规范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的管理处置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等管理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污水处理站污泥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并建全收贮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