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天水段 | 天水市甘谷县、武山县 | 甘肃甘武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线路有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天水段主线和温泉连接线。路线总体走向由北向南。项目主线全长99.393Km,其中新建78.020Km、与G30连霍高速共用路段长21.373Km,温泉连接线里程长4.920Km。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路面工程、安全设施工程、交叉工程等附属工程以及征地、拆迁工程等内容。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分为两段,第一段为起点至狄家庄复合枢纽立交,第二段为五甲坪枢纽立交至线路终点。两阶段初步设计在狄家庄复合枢纽立交至五甲坪枢纽立交段完全利用G30连霍高速公路,不涉及路基、路面、桥梁、安全防护设施等工程实施内容,故本次环评以两阶段初步设计工程范围进行评价,完全利用段不纳入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设置2处服务区(甘谷北服务区和沿安服务区),由于服务区加油站相关内容单独设计和评价,本次不纳入评价。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 Km/h,路基宽度为26m;温泉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10m的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主要改扩建工程内容为在既有路基宽度为7.5m宽道路上一侧或者两侧拼宽改扩建,配套建设桥梁、涵洞等,部分路段裁弯取直,整体路基拓宽至10m宽,配套建设相应的路基排水设施。新建主线共设置桥梁32467.3m/60座,涵洞79道,隧道9668.5m/5座,互通立交7座,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桥隧变电站2处,桥隧养护管理站1处,温泉连接线共设置桥梁193.5m/3座,涵洞13道,不设隧道。工程总投资126.86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734万元。 |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的“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在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周围施工时设置有效、整洁的密闭围挡。预制场、拌和站等避开居民区、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各拌合站严格按照混凝土拌合站工艺设备配套要求进行建设,水泥采用罐车运输、筒仓储存,物料设置半封闭式储料棚,物料输送廊道等设置成封闭式输送廊道,筒仓带有仓顶袋式除尘器,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拌合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标准。烘干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经布袋除尘处置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沥青加热用导热油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标准。沥青拌合站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运营期严格控制油品质量,使用优质燃油,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于性能较差的汽车或即将淘汰的汽车,需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定期由交通主管部门监测尾气排放情况,对于无法实现尾气达标排放的车辆严禁上路;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营运状态,使车辆保持匀速行驶;对隧道汽车尾气的排放,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对相应的隧道设计机械排风系统,对隧道内汽车尾气及时排出,减少汽车尾气在隧道内的聚集;沿线服务设施周边设置适宜绿化带,可吸附和降解汽车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各服务设施内餐饮油烟废气设置专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经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各服务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设置为地埋封闭式结构,同时定期对处理设施内部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隧道通风设施保持持续运转,减少汽车尾气在隧道内堆积,减少隧道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方案,尽可能采取最先进的施工工艺、科学管理,尽量缩短涉水作业时间。同时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修保养,杜绝泄漏石油类物质以及所运送的建筑材料等。对施工钻孔产生的泥浆及废渣等及时收集运至岸边泥浆沉淀池处理,严禁将泥浆直接倾倒至沿线水体以及在岸边堆放。桥梁桩基础钻孔过程中应采取清水护壁,减少泥浆等污染物进入水环境污染水质。严禁桥墩或桥梁浇筑过程中混凝土遗漏进入沿线水体。严禁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堆放于水体附近。隧道施工废水用导管引到隧道出口,隧道出口处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根据隧道施工废水水质,必要时进行混凝沉淀处理,出水回用于隧道施工工程用水及施工场地浇洒降尘,剩余本场地未能利用的,可与隧道口施工废水沉淀池以及隧道涌水由车辆拉运至施工便道及取弃土场、施工路基区域进行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废水主要防治措施为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在沿线预制场、拌和站分别设置1座隔油沉淀池对含油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废水就地泼洒降尘。禁止在近地表水体内设置材料拌合站、材料堆放场等施工场地。项目每个综合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内均设置防渗旱厕,施工人员洗漱等少量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沉淀后泼洒场地抑尘,禁止排入附近地表水域或人工水渠。运营期甘谷北服务区、沿安服务区线路两侧各设置1套100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安远立交收费站、温泉乡立交收费站、四门立交收费站、沿安立交收费站各设置1套5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甘谷北立交收费站、隧道管理所、监控分中心及项目管理公司、交警大队业务用房设置1套10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养护工区设置1套5m3/d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统一收集后排至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采用工艺为“隔油+调节+厌氧+缺氧+好氧+MBR膜”,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场地内绿化,污水统一收集后排至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采用工艺为“隔油沉渣+调节+厌氧+缺氧+好氧+MBR 膜”,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场地内绿化。在穿越甘谷县城区水源地路段设置8座事故池,修建排水沟14044m,修建拦水边沟、边坡急流槽12572m,穿越水源地段两侧总计设置防撞墙7718m,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2块,运营期防止道路穿越水源地的事故风险对水源地水质产生影响。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基座,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项目针对中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安装直立式声屏障28820m,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标准要求,对于九店子小学二类可满足声环境质量不降低的要求。部分在远期出现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预留专项环保资金,对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及时增补、完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拆迁建筑垃圾运输至弃土场处置;施工临时生产区产生废弃混凝土凝结块,可在施工便道沿线碾压铺路等方式利用;施工生产生活区产生废油桶,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对该废油桶进行收集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弃渣运输至弃土场处置;沥青拌合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置,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进行回用;施工期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有导热油使用,该油品储存在导热油储罐内,项目施工期使用周期短,不进行导热油的更换,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对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进行拆除处理,同时对导热油外运再利用;拆除的废旧沥青混凝土、铣刨后的沥青混凝土用于路基垫层压实回用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类施工场地产生的固体废物运输至弃土场处置。运营期将服务设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进行浓缩、脱水等过程处理后定期清运卫生填埋;项目在服务区内产生的废旧轮胎、废机油、废滤芯等固体废物,其中废旧轮胎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和废滤芯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汽车维修区域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项目永久占地在设计过程中尽量考虑节约用地,减少占地面积,同时考虑临时工程的结合和缩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对于占用农田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划补方案,实行占补平衡。取土场/弃渣场遵循“就地取材、就近取土、取土还田”,尽量利用现有山沟、沟道等区域,选择在荒山、荒坡等非经济用地,考虑远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做好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施工生产、生活区做好优化设计,施工人员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污染物外排。合理设置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旧路、地方道路、做好扬尘防治工作。项目线路调查区域无珍稀保护动物、植物分布,多为常见荒漠动物、植物,在工程优化占地、加强施工管理、做好人员环保教育的情况下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较小。项目对跨水体大桥施工过程做好施工营地和堆料场环境管理,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在交界墩与庄浪河之间设置钢护筒围堰减少施工扰动,施工结束后撤除围堰,将围堰用地区域恢复为原有地貌,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隧道施工过程做好弃渣处置和隧道涌水收集回用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减少生态影响。 | \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