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事项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盈麦香生产线扩建项目等)

发布日期: 2025-08-27 18:03
信息来源: 秦州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盈麦香生产线扩建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暖和湾工业园区

天水盈麦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润泽阳光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厂区现有生产车间,建设年产1825吨豆芽生产线一条和年产876吨面条生产线一条,新增锅炉房,安装2t/h天然气锅炉一台,配套软化水系统等,其余工程依托原有,该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锅炉房的建设和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扬尘和固废、噪声等影响,施工单位要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扬尘管控措施,施工现场要封闭施工,及时洒水降尘,采取湿法作业,装修应选择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并通过权威机构检测合格的环保型材料,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水管理,施工废水合理处理不得外排;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及有效防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包装材料等应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及面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锅炉燃料为天然气,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后通过8m高的烟囱排放;面条生产需在封闭式车间内进行,和面工序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限值。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洗豆、泡豆、豆芽孵化、豆芽清洗、设备清洗和车间地面清洗等废水,软化废水及锅炉清洗废水等软化废水及锅炉清洗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车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处理,后期待《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后,污水排放执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噪声:主要为锅炉及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需布置在室内,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同时,你公司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优质高效运行;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晨6:00)生产作业,合理布局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避免产生噪声扰民;要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主要为豆芽生产线产生的不合格豆、豆壳、根须、废包装袋、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等。不合格豆、豆壳、根须等和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合理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应及时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应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

2

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堤防治理工程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关子镇(高炉子村、石川村、七十铺村、牛堡新农村)、藉口镇(中牛村)

秦州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藉河秦州区段治理河长6.2km,设置堤防总长7450m(新建堤防7257m,基础加固133m,拆除重建60m),其中左岸堤防长3405m(新建堤防3212m,基础加固133m,拆除重建60m),右岸堤防长4045m(新建堤防4045m)。河道整治共计3.9万m3,新建穿堤涵管10处,巡堤踏步8处,防冲肋墙2处。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管理制度,施工场地应实施封闭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场地须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干净、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处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施工便道路面和施工场所要定期洒水,有效减少扬尘污染;要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的破坏,如遇到大风天气应停止土石方作业;施工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源设备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权威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有效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水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远离水体布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土石方禁止堆置在河边;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及弃渣,禁止在河岸边清洗设备;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水泥养护等环节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开挖的基坑排水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施工营地租用当地村民民房生活洗漱废水就地泼洒抑尘,如厕依托当地村民现有设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生活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体,所有临时废水收集沉淀设施必须做好防渗。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要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须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尽量避免高噪声源同时工作,产生噪声叠加;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实施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作业,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及废弃土石方等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严禁沿施工区随意堆弃、倾倒;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合理布置施工临时占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严禁随意取土,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方法,尽量减小工程开挖面,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同时做好施工河道导流作业;合理布置施工临时占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严格管理施工废弃物,严禁向施工水域排放严格作业机械管理,加强陆生动物和水生生态保护,采取分区防治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在雨天进行开挖作业,临时堆土进行覆盖,通过平整场地、回覆表土、播撒草籽等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通讯地址:秦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