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为租用成品厂房进行设备安装及装修,产生废气主要为运输设备车辆产生的尾气。通过加强车辆维护,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洗漱废水。洗漱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泼洒降尘,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设备噪声。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设备运输及安装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印刷、粘合、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印刷作业区单独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废气通过集气口经车间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其他工序无组织排放废气采用车间顶部安装换气设施,定期加强通风,原料油墨加强管制等措置。印刷废气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标准;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音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处理,将产噪设备安放的厂房进行隔声处理。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印刷版、含废润滑油棉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清洁布等。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中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印刷版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项目产生的含废润滑油棉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清洁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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