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天水市麦积区琥珀镇霍家川砖瓦用粘土矿 | 天水市麦积区琥珀峡门口 | 天水华灿建材有限公司 |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矿山,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矿,建设地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琥珀峡门口,地理坐标:E:105度27分29.830秒;N:34度43分13.987秒,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1255~1229m,开采规模为6万m3/a,开采范围总面积0.0484km2。建设包括开采区在内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等。项目总投资674.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项目施工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车辆机械尾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时堆土篷布遮盖,配备洒水车对场地及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加强车辆及机械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湿法作业、出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工程施工。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严禁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06:00之间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村庄及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GB12523-90)中的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收集点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矿区道路、表土堆场修建等造成局部地段土壤、植被破坏,短期区域水土流失加剧,对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干扰影响等。合理制定生态保护方案,加强施工管理,增强人员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定施工路线,严禁越界行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提高效率,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施工,施工结束后平整土地恢复植被,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粉尘、矿石采装粉尘、表土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和燃油机械废气。矿山表土剥离时,设置洒水车对剥离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同时避开大风天气施工,边开采边恢复植被;矿山采装过程中尽量降低矿石落料高差,并设置洒水车洒水降尘;表土分层堆放,及时平整压实,采用密目网覆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车辆限速行驶,燃油机械加强维护,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厂区。3、噪声:主要为开采、铲装、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减震垫等,加强产噪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处置。 5、生态环境:运营期矿区开采和运输过程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主要有水土流失、及对野生动物和植被等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制定合理的开采方案,严格执行防治水土流失措施,开采区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逐步恢复生态环境,严格限制作业范围,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在采场顶部坡体周边修筑排水渠以截留坡面及沟道内汇水,开采结束后自上而下进行复绿;堆土场周边设置拦挡坝和排洪沟,疏导雨水排泄,避免水土流失;科学规划作业时间,禁止越界扰动,严格规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避免对野生动物生活、觅食、繁衍生息造成影响。 矿山开采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提出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进行土地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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