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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清水县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线项目)

发布日期: 2025-06-06 17:38
信息来源: 清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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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清水县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线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红堡镇

倪家村上倪68号

甘肃璟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清水县红堡镇倪家村上倪68号。占地总面积为5040.3m2,总建筑面积为2800m2。新建年产20万m3长余辉发光建筑材料生产线一条,其中10万m3为普通商品混凝土,10万m3为发光混凝土,新建高度8.8米的钢结构厂棚两处。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一)施工期

施工期应加强施工人员环境管理,对厂区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车辆限速,避免扬尘污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罐车拉运至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收集后回用于施工。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降噪措施,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乡镇收集点处置,建筑垃圾部分回用,不可利用部分运往指定地点填埋,严禁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为封闭式结构,搅拌废气经一台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封闭搅拌楼里无组织排放。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仓顶均配套除尘器,废气经除尘处理后排放。砂石料储存于封闭料棚内,设置喷淋洒水装置。上料区全封闭,采取喷淋降尘措施。砂石料输送采取封闭廊道,水泥和粉煤灰输送采取密闭式螺旋输送机。厂区道路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2.严格水环境管理。搅拌机冲洗废水、罐车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再经一座108m3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过设置的30m3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罐车拉运至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夜间禁止鸣笛,车辆限速行驶。

4.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除尘灰、砂石分离机产生的废砂石回用于搅拌生产;沉淀池底泥、废弃混凝土收集后送清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拉运至乡镇收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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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66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938-7571832,邮箱:qshbj@12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