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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太京镇花卉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等)

发布日期: 2025-06-03 17:42
信息来源: 秦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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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太京镇花卉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师家崖村

天水市秦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

甘肃润泽阳光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生产区玻璃温室1栋、生产车间1栋、水泵房1座;新建砂化人行步道300m2,灌溉水池1座,配套建设辅助设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防治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周边应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施工现场出入口路面须全部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土方施工应采取湿法作业、避免大风天气下土方工程施工,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限制车速、保持车辆清洁、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处理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装修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通过权威机构检测合格的环保型材料,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花卉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异味要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周边绿化等措施降低气味浓度;苗木栽种前翻地产生的扬尘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轻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花卉种植过程产生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严格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地面洒水降尘;施工人员洗漱废水就地泼洒抑尘。施工现场所有临时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均需采取防渗漏措施;施工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冲刷措施。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施肥,项目废水不外排。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须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避免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12:00至14:30)和夜间(22:00至次日晨6:00)施工作业,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需布置在室内,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有效运行。加强区周边绿化,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要求对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及时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花卉育苗过程中产生的植物残枝、更换植株及检测不合格产品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地膜及废包装材料化肥包装袋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理;废弃农药包装物须按相关规定处理,不在厂区储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及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通过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扰动,施工结束后对周围扰动区域及时恢复,合理绿化,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运营期加强环境管理,提高种植区土地生产力,科学施用肥料,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以及种植过程中施肥对土壤造成的污染。露天花卉种植区通过加强裸露地面绿化,采取生物措施、陆生动物保护措施及水土流失防护措施等,减轻对生态系统、生物群落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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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配置项目天水输气站危险废物贮存库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王庄村279号天水输气站站内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兰州卓远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标准化撬装式危险废物贮存库,规格尺寸为6m×3.0m×4.53m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摄像头、防爆灯、废气净化装置等配套设施。危废贮存库仅用于收集、暂存天水输气站正常运营过程和成县维修队日常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严禁收集其他途径来源的危险废物,仅作为危废临时暂存场所,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暂存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油抹布、废包装物、烃水混合物、废滤芯、废活性炭。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边应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要覆盖,施工场地路面须全部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土方挖填应采取湿法作业、避免大风天气下施工,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限制车速、保持车辆清洁、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处理,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危废贮存库无组织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通风系统收集活性炭过滤后通过排风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危废库外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为危险废物暂存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不产生生产性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可用于地面泼洒降尘。同时,你公司要根据危险废物贮存区可能产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的途径,制定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要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按计划开展渗漏检查、监测监控等工作,保障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安全。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做好噪声管理工作,严格选用符合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从声源上控制噪声污染。同时,你公司要安排专人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障设备良好运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禁超载并控制速度,禁止鸣笛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要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乱堆乱放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需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与贮存的危险废物一并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库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规定标准,满足“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要求,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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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8-4993154(传真)、4993152

通讯地址:秦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