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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肃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配置项目武山输油站危险废物贮存库)

发布日期: 2025-05-09 12:16
信息来源: 武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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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公司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配置项目武山输油站危险废物贮存库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塔麻村武山输油站站内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兰州卓远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贮存库采用撬装式危险废物贮存库,并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摄像头、防爆灯、废气净化装置等配套设施。其中危废贮存库存储危险废物如下:废油泥、废润滑油及桶、废包装物、废抹布、吸附棉、废铅蓄电池和废活性炭项目总投资79.22万元,环保投资79.22万元

1.施工期间做到6个100%措施,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为废矿物油装卸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危废贮存库内设置活性炭吸附净化机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气筒不低于15m。2.施工盥洗废水直接泼洒降尘。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减速禁鸣,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周边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分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原包装桶,在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矿物油采用100kg密封桶装,油泥采用专用容器存储,定期转运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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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电话:0938-3429561邮箱:wushanhbj@1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南滨河路老粮食局院内  邮编:74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