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通过采取施工工地周边围挡,出入场地路面硬化、物料堆放覆盖抑尘、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密闭运输,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车身轮胎等进行清洗,同时要避免大风天气实施土方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严格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施工现场所有临时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均需采取防渗漏措施;施工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冲刷措施。 3.噪声: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须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尽量避免高噪声源集中工作,产生噪声叠加;合理安排施工和运输作业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至14:30)和夜间(22:00至次日晨6:00)施工,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弃土石方用于回填,剩余部分运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储油时产生的油气、餐饮油烟及机动车辆尾气。油罐车卸油、加油过程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采取全封闭、浸没式卸油和密封式加油方式,采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溢油、滴油控制措施,减少油气向外界溢散,厂界废气排放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限值要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食堂楼顶1.5m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2.废水:主要为职工和流动人员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及洗车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过滤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废水需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处理。项目出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主要为潜油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机动车辆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站区周边绿化,同时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东侧执行4a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主要为油罐清洗油渣、含油废抹布手套、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沉淀池污泥、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应合规处置;油罐清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洗,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渣由清洗单位专业规范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燃油储罐设置应符合环评报告要求。根据《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各区域做好分区防渗,并按计划开展渗漏检测、监测监控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选择、安装和试压油罐、加油机等设备。同时,你公司应加强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对油罐及管道系统等重要设施设备及重点防渗区域进行检查和维护,严防发生泄露及跑、冒、滴、漏现象。要做好地下水常规监测,及时清理各种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有效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