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秦安县王铺50MW风电场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 | 天水市秦安县 | 秦安金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启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安县境内,为秦安县王铺镇50MW风电项目配套110kV送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10千伏金能秦安升压站新建工程、110千伏金能秦安升压站~330kV秦安变线路新建工程、330kV秦安变110kV间隔扩建工程。110千伏金能秦安升压站位于王铺镇王甫村,本期包括主变1×63MVA,110kV出线1回,35kV出线2回,主变35kV侧配置1组容量20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储能系统装机总容量7.5MW/15MWh。新建110kV送出线路由110千伏金能秦安升压站接入已建330kV秦安变,送出线路途经兴国镇、西川镇、王窑镇、王铺镇、郭嘉镇,线路全长约37.0km,其中架空线路36.0km,电缆线路1.0km;新建铁塔134基。秦安330kV变电站位于兴国镇郑川村,目前建成规模为:主变2×150MVA,330kV出线2回,330kV并联高压电抗器1×90MVar+1×60MVar,110kV出线8回,本期在330kV秦安变110kV侧预留位置扩建间隔1回,主要进行电气设备安装。项目总投资6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3万元。 | (一)施工中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库存或苫盖,施工区域洒水抑尘,进出场地的车辆密闭、限制车速等,减缓施工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运营期新建升压站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二)施工营地依托风电项目已建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环保厕所进行处理,定期清掏。运营期新建110kV升压站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新建110kV升压站、秦安330kV变电站,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110kV送出线路运营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施工过程中做到土石方平衡,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废包装,及时收集,统一堆放,及时清运,能利用的优先综合利用。运营期废铅蓄电池、检修废油及含油抹布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储能系统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后由厂家及时回收;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施工中通过工程措施与植被恢复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尽量减少施工活动的扰动范围,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大风及暴雨天气施工;将占地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放于临时堆土区域,并进行临时苫盖;施工材料进行集中堆放,临时开挖土方堆放在一侧并苫盖。施工完毕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生态恢复。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六)升压站及输出线路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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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水县盘龙山二期100MW风电项目 | 天水市清水县 | 天水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山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水市清水县陇东镇、永清镇和草川铺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力发电机组、集电线路、道路工程以及110kV升压站等。工程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16台箱式变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00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安装1台120MVA主变压器,配置10MW/20MWh储能系统。风电机组所发电力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的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总长约46.25km,其中架空线路约16.4km,电缆直埋约29.85km。新建场内施工道路约23km,进升压站道路总长约0.015km,施工结束后新建道路改为检修道路。项目总投资52606.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2.5万元。 |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运输车辆清洁、施工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覆盖封闭、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升压站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排放。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生活区设环保厕所,定期清掏,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于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综合回用不外排。要通过优化施工组织,施工场地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导流沟、沉淀池,施工开挖边坡在雨季用塑料布进行遮盖,雨水汇流处设置沉淀池等措施,降低场地汇流雨水对周边水体的影响。运营期升压站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冬季贮存于污水池(60m3)。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措施,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及4类标准限值要求,风机运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土石方做到挖填平衡;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外售废旧资源回收点回收利用;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风电场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抹布、废变压器油以及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升压站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施工中通过工程措施与植被恢复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要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布局,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尽量减少施工活动的扰动范围;施工前对临时占地部分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场地一侧,并进行苫盖、拦挡;开挖临时堆土、表土和施工面进行拦挡、苫盖防护;施工场地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导流沟、沉淀池等,降低场地汇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采取必要的动植物保护避让减缓措施、恢复与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周边原有生态环境。运行期做好风电场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加强对鸟类的保护管理,避免对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3 | 武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 | 天水市武山县 | 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距武山县县城东北方向公路距离3km的贞咀沟现有武山县垃圾填埋场北侧。本次生态修复项目由现有填埋场库区封场和新建应急填埋库区两部分组成,封场面积25000m2,新建库区库容约为10.5×104m3。现有填埋库区封场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堆体整形32100m3、封场覆盖系统22000m2、封场绿化25000m2、导气井340m、填埋气收集及处理系统710m、排洪渠622m、渗沥液回灌井25m。新建应急填埋库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库区场地整平11600m3、库区防渗系统14300m2,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320m、竖向导气井15m、渗滤液斜井252m、钢丝网围栏1175m2、标志标牌13个、垃圾围坝440m、截洪渠488m;同时进行现状垃圾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总投资2708.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0万元。 |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洒水抑尘,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燃料油及作业机械,限制车速、保持运输车辆清洁、施工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覆盖封闭、避开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现有填埋场封场工程实施后,填埋气体通过导气井进行导排,后经导气管汇入填埋气输送管送至火炬焚烧处理。应急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体通过导气石笼收集,导气石笼排气口设置自动燃烧装置,当导气石笼的甲烷浓度超过3%时,自动点火燃烧甲烷气体,防止可燃气体的积累;每天对填埋作业单元、渗滤液调节池周边喷洒药物及除臭剂;配备洒水车,对扬尘较大的道路及作业区洒水,同时对现有已填埋库区进行洒水抑尘;在填埋场四周设置不低于2.5m高的铁丝围护网,以防止垃圾中的塑料类、纸张等轻质类固废的飞扬;覆土备料场周围设置拦挡设施,使外部积水不得侵入,提高临时覆土场的稳定性,堆放的渣土必须堆放整齐,并采取表层洒水和固化,覆盖防尘网、防尘布等措施。填埋场厂界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的标准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旱厕,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综合回用,废水不外排。现有填埋场和应急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经收集系统的收集与导排,汇入渗滤液调节池(1200m3),最终进入现有渗滤液处理站(10m3/d)处理,处理站采用一套两级DTRO碟管式反渗透处理系统,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拉运至武山县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深化处理,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浓液收集后回喷填埋区。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措施,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养护和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站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暂存土方集中堆存,进行压实、覆盖,同时设置排水等临时设施,废弃土方及时进行清运,用作应急填埋工程覆土。运营期垃圾渗滤液处理后产生的有机污泥,脱水干化后返回填埋区填埋,分离出来的污水返回到渗滤液处理站;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填埋区填埋。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严格作业机械管理,尽量缩短作业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加强植物多样性和植被保护;施工中开挖土方用采用编织袋临时堆存,并采取围挡措施,减少在堆放时间,及时回填,防止水土流失的产生;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的平整与植被恢复。覆土备料场采取四周设临时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备料场随垃圾填埋进程,采取分期分块开挖、分期分块防护的方式,并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弃土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保持水土。应急填埋库区周围种植易生长的植物,逐年实施绿化工程。填埋场划分单元进行填埋,各分区单元填埋至预定高度后,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及时进行封场,并进行生态恢复。 (六)严格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源头控制,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做好分区防控、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各项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 | \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4 | 张家川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污水处理站) | 天水市张家川经济开发区 | 张家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兰州兴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水市张家川经济开发区胡川片区。项目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6245.97m2,污水处理工程分期建设,近期规模2000m3/d,远期规模5000m3/d,本次建设规模为近期2000m3/d。项目服务范围为天水市张家川经济开发区胡川片区内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处理(A2/O反应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深度处理(高级氧化(预留)+机械混合絮凝斜管沉淀池+普通快滤池)+消毒(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后川河。项目总投资4585.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2万元。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运营期污水处理预处理段、生化段、污泥段产生恶臭气体由集气罩、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生物过滤”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中二级标准。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采用环保厕所,洗漱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进水水质、水量应满足污水处理厂设计负荷,工艺应连续稳定良好运行,污水进水口及出水口安装水质水量在线监测设备,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等,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栅渣、沉砂拉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经鉴定后按相应要求进行处置,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实验室及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含油抹布分别收集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源头控制,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控、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各项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 | \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5 | 国网甘肃天水供电公司110KV石马坪变电站1号、2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 天水市秦州区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羲皇大道南侧,工程内容主要为拆除原有的1、2号主变(31.5MVA),更换为两台50MVA的主变,拆除并新建变压器基础、油坑及30m3事故油池1座。项目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1617.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万元。 | (一)施工中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栏、物料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车辆密闭运输、场内洒水抑尘等,施工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采用符合国标排放标准的机械,加强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管理。 (二)施工废水综合利用,严禁外排。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进入站内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变电站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废包装,能利用的优先综合利用。土石方用于回填、弃方运往指定地点。拆除的旧主变以及配套设备运至天水供电公司仓库作报废处置。废变压器油、废旧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变电站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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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网甘肃天水供电公司110KV王坡变电站1号、2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 天水市秦州区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平南镇王坡窑村,工程内容主要为拆除变电站原有的1、2号主变(20MVA),更换为两台50MVA的主变,拆除并新建变压器基础、油坑及30m3事故油池1座。项目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1079.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万元。 | (一)施工中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栏、物料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车辆密闭运输、场内洒水抑尘等,施工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采用符合国标排放标准的机械,加强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管理。 (二)施工废水综合利用,严禁外排。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定期清掏。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变电站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废包装,能利用的优先综合利用。土石方用于回填、弃方运往指定地点。拆除的旧主变以及配套设备运至天水供电公司仓库作报废处置。废变压器油、废旧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变电站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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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麦积区新阳五龙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天水市麦积区 | 天水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于麦积区新阳五龙100MW风电项目配套工程,项目从110kV新阳升压站(风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建设至110kV新兴变电站110kV线路1回,线路全长20.506km,其中架空线路20.424km,地埋电缆线路0.082km;新建单回路塔54基,利用宁新线双回路塔基8基。110kV新兴变电站现有规模为:主变2×50MVA,110kV出线2回,本次在预留位置扩建间隔1回,主要进行电气设备安装。送出线路跨越天水市麦积区和甘谷县,经过新阳镇、琥珀镇、六峰镇,间隔扩建工程位于甘谷县六峰镇北侧110kV新兴变电站站内。项目总投资3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6万元。 | (一)线路运维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风电项目集控中心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二)110kV新兴变电站间隔扩建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送出线路运营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线路运维人员生活垃圾依托风电项目集控中心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确保施工完毕后临时占地土地平整和生态恢复要求落实到位。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五)升压站及送出线路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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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夏家坪金矿详查 | 天水市麦积区 | 安康市天都服务有限公司 | 甘肃宜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天水市麦积区党川乡夏坪村,为金矿详查项目。建设单位于2020年取得探矿权延续并开展详查工作,本次勘查面积2.78km2,探矿权有效期2020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本次为补做环评。项目主要开展坑探、钻探、测量、样品采集等。坑探工程在以往施工的坑道基础上进行,坑探总工作量为1640m,其中穿脉巷道304m、沿脉巷道603m、辅助巷道495m、机动工作量238m,共计设置6个坑口,西安沟一坑为上一阶段勘察建设,其余5处均为本次新建。工程设计约24个钻孔,钻探总工作量为1839m,均为坑内钻。测量工作包括开展1:1000勘探线剖面测量2km,工程点测量24个点。辅助工程包括施工临时区,储运工程包括临时道路、临时堆渣场和炸药库等。项目总投资565.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5万元。 |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勘查作业所需膨润土、水泥等粉状物料采用袋装,各作业场现场严禁大量存储,并采用篷布覆盖。勘查道路采用废石铺设,定期洒水抑尘。钻探过程采取湿式作业方式,坑道开挖洒水抑尘。临时堆渣场使用密目网覆盖并定期洒水。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燃料油及作业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运输车辆减速慢行、苫盖。作业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临时区设置旱厕,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处置,作业人员洗漱废水泼洒抑尘。钻探作业设置1个15m3可移动式泥浆池,钻孔泥浆循环配制使用。每个探坑坑口处分别设置沉淀池,钻探废水、矿坑涌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钻探和勘查区洒水降尘。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勘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养护,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勘查作业区设置临时堆渣场,用于堆存坑探及钻探过程中产生的废石。部分废石用于临时道路铺设,多余废石外售利用生产建筑材料。作业结束后,泥浆池内剩余泥浆与钻孔岩屑一并固化处理,最后与废弃岩芯一起用于钻孔的回填、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勘查方案和作业时间,合理布置勘查场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避免越界勘探作业。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动土和开挖工程,临时堆渣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堆渣场使用密目网覆盖的方式进行临时防护。对作业人员强化宣传教育,作业中采取必要的动植物保护措施,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详查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坑探坑口留做后期采矿时候的采矿口,若转采后采矿的责任主体与现详查阶段的责任主体发生变动,则建设单位在详查结束后对坑探坑口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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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8-8216782(传真)、8331305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