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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清水普仁医院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4-10-31 08:15
信息来源: 清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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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清水普仁医院建设项目

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中山北路中山华庭14号楼

清水普仁医院

兰州绿华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原有工程改建,租用已建成居民楼1-2楼,总面积1198.11m2。医院设立科室主要有中医科、康复理疗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设置病房16间、药房2间、煎药室1间、办公室2间、护士站1间、接诊室4间、彩超心电室1间、化验室1间、放射科1间、卫生间等,共设置床位45张,日最大门诊量60人·次。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组成。

(一)施工期。本项目依托原有工程改建,租用天水市清水县永清镇中山北路中山华庭14号楼1-2层作为医院用房,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和新设备安装。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装修过程产生的扬尘。通过封闭门窗、保持施工场地清洁等措施,可减少扬尘产生量并阻止其扩散至外部环境;废水主要为地面硬化过程产生的养护废水,其水量较小,全部通过自然蒸发损耗,不外排;噪声主要为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和夜间作业;建筑垃圾拉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煎药室放置便携式活性炭包,设置换气扇1个,加强通风;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1台;化粪池采用地埋式结构,排气孔设置在远离住户的绿化带中,定期向周边喷洒除臭剂。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食堂设置油水分离器1台,对食堂废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化验废水等统一由1座100m3化粪池收集。在1楼设置污水处理间1座,安装有二氧化氯发生器1台,通过AB剂法制备二氧化氯对化粪池废水进行消毒;废水经消毒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院区采用建筑隔声。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中药渣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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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 电话:0938-7571832,邮箱:qshbj@126.com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7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