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张家川县西城区排水防涝及管网建设项目 |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西城区 | 张家川县秦水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润泽阳光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完善后川河、仁沟村、孟寺村、崔湾村、瓦泉村、姚何洼村、瓦泉村及上川村排洪渠沟道延长治理及新建部分沟道排洪渠8处,治理沟道合计总长4288m;完善西城中学、金都聚富家园处雨水管网3处,管线合计总长744m;完善西城小学、百合家园处城市支路2条,道路合计总长425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共投资4485.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 (一)建设期 (1)废水:施工人员如厕等依托周边居民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收集于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养护、设备冲洗、洒水降尘等,严禁外排。 (2)废气: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优化基坑开挖、土方作业等施工组织,合理划分流水作业面,动态覆盖空置或已完成作业场地,及时清理散落泥土;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取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材料按用量进行调配,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场地地基挖掘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碎石、碎砖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张家川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在暂时堆存期间,设置临时堆存点,定时洒水和加强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 运营期应加强排水设施的维护,避免污水进入雨水管网或者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牌,铺设减速带,并加强交通管制,降低运营期对环境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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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家川县东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小区外排洪防涝工程 |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上磨村东城片区 | 张家川县秦水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润泽阳光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堤防1.652km、新建3m×3m钢筋混凝土排洪渠2.4km、新建雨水管网3.1km、配套道路1.272km、配套污水管网0.942km、配套给水管网1.335km、配套热力管线1.76km,配套照明路灯69盏以及变压器1座等。项目总共投资8543.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5万元。 | (一)建设期 (1)废水:施工人员如厕等依托周边居民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收集于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养护、设备冲洗、洒水降尘等,严禁外排。 (2)废气: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优化基坑开挖、土方作业等施工组织,合理划分流水作业面,动态覆盖空置或已完成作业场地,及时清理散落泥土;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取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材料按用量进行调配,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场地地基挖掘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碎石、碎砖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张家川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在暂时堆存期间,设置临时堆存点,定时洒水和加强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 运营期应加强排水设施的维护,避免污水进入雨水管网或者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识,加强路面养护;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降低运营期对环境环境的影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