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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拟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后川河穿越隐患治理工程建设工程等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7-18 17:32
信息来源: 张家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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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

1

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后川河穿越隐患治理工程建设工程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后川河西城段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后川河穿越处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天水输油气分公司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改线起点里程K339+161,改线终点里程K339+261,改线距上游张家川分输泵站约0.8km,距下游13#阀室约29.443km。输油管道设计规模为1000×104t/a,设计压力8.0MPa,管径为D610mm。项目总共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一)建设期

(1)废水:施工人员粪便依托工程沿线公共厕所和当地居民旱厕集中收集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收集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及基坑排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

(2)废气:本项目建设期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加强进出车辆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土方和泥浆、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等。生活垃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材料按用量进行调配,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施工废料由建设单位清理出场,拉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的场所;本改线不设置弃渣场,开挖时注意分层开挖,土石方开挖后直接在作业带两侧采用分区堆存的方式,四周采用土袋围挡,避免混杂,表土与下层土壤分开存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覆盖措施。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机械及车辆不在施工场地进行维修及养护;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方量,及时回填,开挖土方压实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措施;剥离表土单独堆存,用于恢复场地原状以及绿化覆土使用。

(二)运行期

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大巡线频率,定期检查管线安全保护系统(如安全阀等);在有条件的地方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对管线泄漏事故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定期测量管线的内外腐蚀情况,对管壁严重减薄段,及时更换。



2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上磨村砖瓦用粘土矿开采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上磨村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合裕建材厂

甘肃丞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矿区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上磨村,项目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矿区总面积0.082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年开采量为5万m3,服务年限为6.51年。项目总共投资674.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4万元。

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粪便定期清掏,作为农肥。

废气:装卸粉尘和运输扬尘,配备一辆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排土场粉尘采取排土场压实、碎石覆盖、播撒草籽、定期洒水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运输车辆速度,严禁超载运行,噪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建筑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理点,剥离表土及时运至排土场堆存,用于矿区的回填复垦。

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开发设计方案进行开采,在露天采场控制的范围之内进行开采作业,边开采,边恢复;剥离过程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分台阶开采,及时对开采终了平台进行生态恢复。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8-8216782(传真)、8331305

通讯地址: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7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