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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2022-08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9-06  发布机构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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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程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21号提案的答复
2022-09-06   作者: 点击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任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天水市河道治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河道治理工作的关心及支持,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天水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论述,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围绕渭河流域污染防治“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总要求,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十三五”期间,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渭河流域天水段水质状况持续改善,截止2020年底,全市地表水3个国控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5个省控断面中除葫芦河1号桥水质为III类外其余均达到II类标准,8个国、省控断面中5个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均达到了考核目标且实现了升类。虽然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但个别断面还是会在不同月份出现超标现象,主要原因除了枯水期季节性河流环境容量不足,全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还不健全等原因外,也存在入河排污口的管控不到位的情况。

自机构改革,入河排污口监管职能划归生态环境部门,我局严格规范审批,依法依规,严把审批范围,严守准入门槛,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改革过渡期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甘环水发〔2019〕17号)和《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天环发〔2020〕143号),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实行分级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及在跨县界河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其他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由各分局审批。2020年至今,全市共审批入河排污口11个。

为全面摸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底数,并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系统治污提供支撑,2020年,我局开展了渭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全市排查河流涉及渭河干流,渭河一级支流榜沙河、葫芦河、牛头河、马鹿河、藉河,渭河二级支流后川河、南沟河、清水河,其他渭河支流排查红线范围内河段。渭河主河道两侧各1公里,渭河一级支流、二级支流河道两侧各0.5公里范围。累计排查河段长度664.7公里,全市共排查出工业企业排口、农业农村排口、雨洪径流排口、溪流沟渠排口等各类型排口2029个。经溯源,确定各类排口中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352个,其中,秦州区41个,麦积区94个,秦安县60个,甘谷县36个,武山县25个,清水县49个,张家川县41个,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个,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

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治的通知》(天水污防领办发〔2019〕10号),要求各县区政府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取缔力度,分步分类进行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治的通知》(天污防攻坚领办发〔2020〕31号),要求各县区要完善台账,加强审批管理;分类施策,明确整治措施;加强监管,消除环境隐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制定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天污防攻坚领办发〔2020〕51号),要求县区政府尽快制定整治方案,并逐步取缔、整治未经审批的入河排污口。截至目前,全市352个渭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348处,其余4处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2022年,全面启动了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初步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长江流域生活污水排口、雨水排口、地表径流入河口共108个,其中秦州区53个、麦积区55个。待溯源结束确定需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后,将要求各县区制定整治方案,逐步提升我市长江流域河流水质。

2018年至2022年,我局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流域水环境治理,天水市藉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秦州区南沟河水质保障及污水治理工程、麦积区颖川河马跑泉段防洪及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甘谷县新安大道雨污水管网工程、甘谷县渭河流域甘谷段城镇集中式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张家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污染减排等15个项目,共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077万元。截至目前,除甘谷县渭河流域甘谷段城镇集中式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为2022年实施项目正在建设外,其余项目均已建成。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溯源工作,督促麦积区、秦安县加快剩余4个渭河流域排污口整治进度,减少污水直排河流。同时,坚持项目治污的原则,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项目,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确保项目能都尽快实施,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上一条: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水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3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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