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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391520X3/2022-08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9-06  发布机构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答复
2022-09-06   作者: 点击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周玮委员:

您“关于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学习《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天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学习借鉴转化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幸福美丽新天水提供有力支撑。

(一)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市第八次党代会、市政府2021年工作报告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列为“十四五”重要目标,通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厚植“区域中心城市”“建强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老工业基地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质量底色和绿色成色。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提请市政府召开座谈会,围绕编制《天水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讲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要求,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中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个方面43项指标逐项进行解读。指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认真搜集准备编制资料,组织专家赴县区开展实地调研,挖掘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具有天水特色的亮点工作。积极调度各部门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对照《建设指标》进行综合研判,开展摸底评估。目前,《天水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2-2026年)》已完成编制,3次征求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待专家评审后修订印发实施。

(二)扎实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十三五”期间,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4个重点方面全市共完成258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十四五”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3个重点方面计划完成22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2021年已完成3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今年5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已完成28个。通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项目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活垃圾能够按要求及时收集转运,畜禽养殖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此外,我市成功申报入选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创建名单,对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文件,结合市情实际,编制《天水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审议稿)》,先后4次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和22个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该方案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三)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探索适合我市山区、川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2019年启动实施了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共投资2459万元,先后实施了秦州区杨家寺镇芦水新村污水处理站等21个试点项目。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学习借鉴转化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整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优先实施省上确定的试点项目、优先实施沿河和水源地区域的项目、优先实施管网已铺设乡镇和行政村的项目),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向人口密集、污水产生量大、群众需求迫切、实施条件比较成熟的乡镇和村庄倾斜,编制了《天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在全市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87个(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69个,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18个),覆盖51个乡镇203个行政村。指导各县区结合生态保护红线、村庄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给排水、卫生厕所改造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社会状况、生活污水产生规律、环境容量、村民意愿等因素,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编制并修订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对“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科学规划。近年来,全市逐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共新建、改建污水收集管网179.73公里;建成农村污水处理站121座,日处理规模达1.9万立方米;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203千米,完成污水治理637个行政村,污水治理率达到25.57%。制定《天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指导意见》,探索建立以县区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在日常管护中,加大监管力量投入,强化管理维护举措,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坚决防止重建轻管、建而不用等现象。

(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2020-2022年连续3年在全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建立了监管清单,纳入国家和省级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共61条(国家监管清单34条、省级监管清单27条),涉及6县区29镇39村10.66万人。依托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全市已完成4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17条正在治理。通过积极争取,麦积区2020年被列为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县(区),共排摸出农村黑臭水体38条,已完成治理31条,7条正在治理,年底前完成全部黑臭水体治理。

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薄弱,居住分散,污染治理量大面宽,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管护费用不足,还存在面源污染、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等生态环境问题,农村污染治理设施小而分散,实施主体和运行维护责任单位没有明晰,缺乏专业的运行维护管理人才和稳定的运行维护经费,难以进行集中高效的管理,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稳定的资金筹措渠道。

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力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构建资源友好、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分梯次有序推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相结合,综合考虑现阶段城乡发展态势,统筹抓好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等乡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优先整治生态环境敏感、人口集聚、发展乡村旅游以及水质亟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

二是科学规划精准施策。对位于城镇周边及邻近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实施管网延伸工程,将城郊附近或乡镇污水处理厂周边农户生活污水集中到已建成或在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避免分散建设,降低建设和运维成本。对距离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较远、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和生态环境较为敏感、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在满足污水管网能够敷设要求的范围内,尽可能将周边农户生活污水全部纳入集中处理。对居住较为分散的山区、偏远农村及有大量农田可消纳污水的村庄,在完成卫生改厕的基础上,通过庭院绿化、菜园浇灌等方式推进污水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

三是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积极谋划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和流域系统治理等项目,将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流域治理等项目统一谋划,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和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

四是健全完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督促各县区尽快建立健全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落实各级管理职责,明晰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责任,保障已建成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五是广泛宣传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宣传标语、微信、短视频等各种形式媒体,积极宣传我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取得的成效,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各类污染源,充分调动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让农村更美丽、农民更幸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上一条: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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