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环函发〔2016〕75号
高国明、毛莲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乡镇环保所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环境问题的日趋突出,农村环境保护任务日益繁重,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已经刻不容缓。近年来,我们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形势,督促县区尽快设立乡镇环保机构,全市113个乡镇虽然有96个成立了环保所,但仅仅是发了文件,挂了牌子,大多数乡镇无机构编制,人员全部兼职。我们与市编办做过衔接协调,也多次向上级环保部门做过汇报,希望能从上级层面解决乡镇环保机构编制问题,但因政策原因没有进展。去年,武山县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县编委正式发文批准机构,人员由乡镇自行调配,在全市率先设立15个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站,将环保工作向农村基层延伸。对武山县的成功经验,希望其它县区积极学习借鉴。
根据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乡镇事业编制总量的调整,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报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请各位委员建议县区政府将乡镇环保机构编制问题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汇报,我们也将继续向上级环保部门反映情况,并加强与市编办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方面的支持,努力解决乡镇环保机构设立问题。
感谢你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牛晓荣 电话:8210277)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