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因机构改革天水市生态环境综合事务中心成立于2019年7月,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责任务为:为机关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负责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环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开展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承担远程联网通讯信息服务;负责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承担自动监控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并分析自动监控数据;负责排查分析重大生态污染风险隐患,建立生态环境风险源数据库;负责配合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预测、预报、预警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负责全市辐射环境监测网站的运行维护;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信息监控科、应急保障科、核与辐射科、技术服务科室,核定编制33人,实有33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485.74万元,比2022年328.47万元增加157.27万元,同比增加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5.74万元,比2022年328.47万元增加157.27万元,同比增加47%,增加原因是在职职工实有人数增加,人员津贴补贴变动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485.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7.27万元。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485.74万元,其中人员经453.35万元,公用经费32.38万元。比2022年预算328.47万元算增加157.27万元,同比增加47%。增加原因系在职人员增加,在职职工津补贴增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485.7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0.0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1.8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398.27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3.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6万元,同比增加75%,增加原因人事调整人员增加。
(三)会议费
2023年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2.38万元,比2022年预算21.38有所增加,因为人事调整,人员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采购及办公电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8.37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天水市生态环境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