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天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大安置帮教力度。开创了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提高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质量。
人民调解工作开局良好。一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到万家”活动。市司法局于6月初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到万家”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各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各级调委会要把“人民调解到万家活动”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活动以提高排查纠纷的针对性、注重化解矛盾的实效性为目标,分为组织部署、入户排查、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要求基层司法所在活动中走访辖区矛盾纠纷重点户不少于20户,社区、村,街道、乡镇调委会排查走访纠纷重点户不少于5户,全市每名调解员年内至少调解1件以上口头简易纠纷(有登记),每名调解主任年内至少调解1件以上达成书面协议纠纷或3件以上口头简易纠纷。对应排查而未排查,应调处却未调处,或因工作不细、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纠纷激化,酿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问责。二是与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妇女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选聘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妇女担任人民调解员,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发挥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独特优势和妇女在人民调解组织中的作用,有效及时解决民间纠纷。截止6月底,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8856件,调解成功8678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8%。
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管理。加快建设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库,用信息化、现代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减少脱管失控。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继续推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健全接收、管理、考核、奖惩和解除矫正等一系列制度。全市各县区推行GPS定位管理模式,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和帮扶工作程序,开展了有针对性地教育矫正和帮扶。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接收1461名社区矫正对象,已解除矫正601人,目前在册859人。
安置帮教工作平稳有序。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网上核查工作。对全市服刑在教人员网上核查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督促,指导县乡两级通过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对预释放和解教人员的信息进行网上核查反馈,共核查服刑在教人员3687人,已核查成功3027人,核实失败181人,还有479人正在核查之中。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登记造册,安置帮教档案建立健全。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123个司法所上半年平安顺利接回101名刑释解教人员,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554名,衔接546名,妥善安置527名,其中落实责任田450人、从事个体经营60人、其他途径安置17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