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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做“三员”促社会和谐

发布日期:2013-07-11 09:25
信息来源: 秦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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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员职能作用,秦州区司法局不断拓展村组、社区人民调解员工作的外延,让他们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当好宣传员、信息员、帮教员,充分发挥了各级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促进了全区和谐稳定。

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开展疏导式调解,突出时效性。各级人民调解员及时排查影响农村社区稳定、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合理表达诉求,一旦发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组(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当好法律政策的宣传员,做好针对式宣传,突出实用性。结合调解案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采取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诱发因素。

当好维护稳定的信息员,进行超前式防范,突出预见性。把维稳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予以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通过听、问、看等多种形式,将捕捉到的不安定因素定期上报,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