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解读】失业保险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指失业人员本人并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指失业人员本人并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为做好 2025年天水市失业动态监测调查费的使用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拨付2025年度失业动态监测调查费的通知》要求,按照“专款专用、统一支付、严格把关、责任追究”的费用使用原则,结合我市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实际和下拨经费数额,拟将失业动态监测调查费用于发放全市2025年度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人员交通、通讯补助。全市共有失业动态监测企业129户,2户企业自愿放弃补助。根据监测企业用工数量的多少、失业动态监测数据每月报送情况,...
根据甘人社通〔2024〕341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初审,现将天水市2025年第二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计2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10月24日—10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公示人员有影响申领病残津贴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9号)精神,为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2025年第十批共16名拟提前退休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提前退休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10月份经审核拟认定工伤的13名职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民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认定工伤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认定。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见附件。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
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工伤保险经办流程进一步进行规范,并将相关常见问题解答如下:一、关于参保缴费问题1、参保范围:县域内各参保单位及建筑项目参工伤保险单位。政策依据: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419号)精神,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模块升级,校验规则更加严密,...
甘人社通〔2025〕166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促就业功能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落实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甘人社通〔2025〕223号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参保单位,在甘中央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38号)精神和批复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25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25年1月1日起,为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精神,现将我市市本级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4户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享受稳岗返还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手续。...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66号)精神,全力推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参保职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作用,现将2025年10月拟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监督电话:0938--835117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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