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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1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今年职称评审工作
2021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之年,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高度重视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积极为在脱贫攻坚战中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做好职称评审服务,真正让做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充分调动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全面准确落实时限工作要求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2021年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从8月4日起,最迟于9月3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各级审核反馈工作,必须于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评审工作。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要求,我市的高评会和中评会工作机构务必在8月20日前下发评审工作通知,按照“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审核、评审、发证的要求,对申报材料、审核时间、评审时间等具体事项提出明确要求。申报、评审安排文件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并报市职改办备案。凡需上报省直厅局评审的高中级职称,请各行业(系列)主管部门按照省上报送材料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务必于报送时限前5个工作日提交市职改办审核。
三、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不断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按照“评委会机构相对固定、评审专家动态管理”的要求,各评委会工作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评委会专家补充推荐工作,确保评委专家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严、职业道德好的专业技术人才组成,让优秀的专家来选拔评价人才。同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着眼于本部门、本行业中长期发展,结合本单位岗位数量、人员现状,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使用计划,为做好申报评审奠定基础。
四、切实加强监管规范有序推进
按照《关于做好高中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天市职改办发〔2018〕21号)精神,市县区职改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单位考核推荐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实对用人单位上报前公示“双随机”抽查不低于30%的要求,对不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用人单位推荐的人才品德良好、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充分发挥职称网上申报系统高效便捷功能,进一步推进远程视频答辩,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给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耕业务。市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层层靠实责任,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审核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不断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进一步畅通渠道做好优质服务
为吸纳鼓励更多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市服务,在职称申报中主要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管理的同时,必须兼顾就近办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人事关系、档案不在我市,但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兼职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同意,可通过所在兼职(技术服务)单位在我市申报评审。适应新时代人才发展趋势,高技能人才取得的贯通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培养更多高质量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各评委会不得拒绝本辖区、本行业或评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才职称申报,不再把“人事关系”“个人档案”“社保缴费证明”等作为职称申报的限制性条件。大力加强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附件:甘人社通〔2021〕316号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