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和甘肃东部人才市场发展规划,制定完善人力资源产业开发和市场开发管理章程、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
(二)负责就业创业和人才工作有关政策的落实,完善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指导县区人才和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建立全市人力资源基本情况数据库,承担就业创业统计汇总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社区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特殊就业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政策,为城乡劳动者和中小企业提供就业服务和咨询指导。
(四)负责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领域的有关信息处理和分析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及业务咨询。
(五)承担市级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县区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承担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七)负责全市各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资格初审、动态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八)承担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九)做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负责市级《就业创业证》的办理及年检工作;做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
(十)负责组织开展市内外人力资源交流、合作等中介活动,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负责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运营管理,收集、整理、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
(十一)组织实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人社系统就业创业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教研活动。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领域的业务指导、技术开发、技术承包、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转让和智力交流活动。
(十三)开展流动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实行人事代理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人事档案管理和职称评审等人事代理业务。
(十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管理、利用、调转等档案业务;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和实名登记工作。
(十五)开展人才测评、就业形势分析、预可研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参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抓好“天水工匠”的培育、选拔和监管指导工作。
(十七)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日常服务等工作。
(十八)承担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项目人员的考核、管理、培训和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十九)按照甘肃东部人才市场管委会安排,组织召开管委会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动态;负责审查、批复会员单位入会、退会申请。
(二十)完成甘肃东部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和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承办中心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管理中心公文运转;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管理、保密维稳和信访工作;拟定各项工作制度;负责领导批示落实和会议决定事项及工作计划的督办督查;协调中心各科室业务,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和人事劳资工作;承担中心党建工作;负责单位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使用工作。
(二)就业服务科。落实就业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工作;负责完善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指导全市基层就业服务站(所)和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创业指导科。完善创业工作机制,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协调推进创业工作;负责全市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推广与协调落实工作;负责省、市、县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动态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四)市场管理科。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做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负责各类高校毕业生、新生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的用工登记工作;承担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
(五)人事代理科。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日常服务工作;负责流动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及个人人事档案的收集、传递、调转、归档、各类职称申报审核和转报评审等人事代理工作,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证明。
(六)培训考核科。组织实施各类就业创业培训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指导县区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工作;负责市级职业技能提升工作;负责全市人社系统就业创业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
(七)鉴定指导科(天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承担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参与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日常监管工作。
(八)档案管理科。制定并落实全市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及档案保密制度;负责对全市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员提供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档案查阅服务,出具相关证明。
(九)信息宣传科。负责制定并实施市级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网络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及甘肃东部人才市场区域内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开发、建设和升级完善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监测、管理、维护工作;做好全市人力资源招聘网络宣传工作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829.75万元,比2022年624.93万元增加204.82万元,增加32.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9.75万元,比2021年624.93万元增加204.82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829.75万元,比2022年增加204.82万元,增加32.77%。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829.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7.21万元,公用经费92.5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4.82万元,增加32.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3年比2022年人员增加2人,对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增加;2、2022年预算时少计算10名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023年将该10名人员公用经费计算在内,公用经费有所增加;3、2023年奖金中较2022年多统计过渡期奖励性补贴,故人员经费相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5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829.7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22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1.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相比无变化。
3.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培训费
培训费5.4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单位职工人数较上年增加,且2023年人员工资收入较上年增加,故财政核算培训费增加。根据2023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放开及资金配套等实际情况,我单位将在预算执行中增加培训次数。
(三)会议费
2023年无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费
2023年无机关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2年年末资产总额为33.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3.5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3年无项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