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法规政策,宏观管理全市劳务经济工作,指导宣传全市劳务工作与合法权益维护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劳务工作规划等;负责全市劳务宣传、培训、输转、指导、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规划;负责城乡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市以上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临时用工派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务输转人员的组织登记,跟踪服务、动态管理;根据市场需求招用管理外来劳动力,并不断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统计、分析、预测、信息传递和管理服务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鉴定和证件发放、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就业项目的考察、引进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劳务中介机构的管理、评审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6名,退休人员10名。目前在职人员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副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8名,工勤人员5名。内设有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输转科、信息科、培训科、市场管理科。
二、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225.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25.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4.47万元,减少1.94%,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人员工资经费减少原因。
2.上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支出为225.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25.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47万元,减少1.94%,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7万元,减少1.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7万元,减少1.49%;完成年初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75.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5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决算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3万元,增长2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45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增加200%,变动原因为:业务量增加。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接待人次55人,较上年增加200%,增加0.3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7万元,比 2018年减少6.57万元,减少11.5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高效原则,同时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万元,主要为购置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95.26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劳务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小组,组织认真、细致的评价工作。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逐项核实,并查阅有关资料,完成自评工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劳务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6.46万元,执行率88.2%。通过自评,项目结果为优。
通过开展用工信息宣传、考察建立劳务基地、组织召开劳务洽谈会、劳务招聘会等措施,不断扩大劳务输转规模。劳务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劳务输转力度不断加大,劳务基地逐年增加,劳务宣传渠道不断拓宽,劳务培训质量稳步提高,劳务服务不断优化,劳务管理逐步实现实名制、信息化、动态化。全年共输转农村劳动力69万人,劳务收入145亿元。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决算公开-劳务办.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