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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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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社部门主要承担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维权四大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劳务工作站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牵头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加强全市劳务输转、劳务基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预测预警、信息引导,保持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级、调整、确定和审核机制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选拔、管理和协调引进工作。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和查处有关信访事项及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中央、国家和省、市及各部门机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承担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19个)

市人社局办公室党建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规划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称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管理科失业工伤保险管理科调解仲裁科政务服务管理科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

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三)事业单位(3个)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技工学校(自收自支)。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0年全年收入预算8186.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24.2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62.66万元

本年收入3424.26万元2019年4411.79万元减少987.53万元,降低22.3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4.26万元,比2019年4411.79万元减少987.5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局部分职能划转至其他单位,相应的人员、公用及项目经费减少。

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62.66万元,比2019年3645.96万元增加1116.70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才中心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结转结余4268.94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0年支出预算8186.92万元,比2019年预算支出增加129.17万元,增1.6%。

1、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830.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1.61万元,公用经费708.7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78.2万元,减少11.79 %,降低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局稽核中心及部分业务划转至其他单位,相应经费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5356.5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07.36万元,增加10.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结转结余支出4268.94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5356.5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23.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0万元;劳动保障监察20万元;信息化建设218.7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0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5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268.94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10.28万元;

2.教育支出423.92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6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8.84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09.6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54.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计划征收230.4万元,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部门共有2个单位涉及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局机关2020年非税计划收入224万元、市人才中心2020年非税计划收入6.4万元。其中:主要天水市事业单位考试考务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市人社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15万元,比2019年减少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1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0.9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稽核中心划转出我局,就业局和人才交流中心合并,相应经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72.0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4.3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社系统相关培训业务增多。

会议费

会议费0.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0.2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稽核中心划转出我局,就业局和人才交流中心合并,相应经费减少。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450.5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455.73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分业务划转至其他单位,相应机构运行费用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人社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2.2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天水市人社局2019年年末资产总额为8740.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22.2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800.1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518.49万元。

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均为在用,无闲置资产,无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

1.人才基金6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继续紧缺人才,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项目的开发研究,给各类专家发放生活补贴以及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工作。通过设立该项目,为人才引进、现有人才培养使用、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主要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费用,组织高层次专家学习培训,组织评选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人选,组织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组织市领导慰问专家、组织专家体检等活动费用。6月份实现支出50%,年底前支出100%。

2.考试及培训费80万元。该项目每年经费80万元,包括“三支一扶”招考费用50万元和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费用30万元。解决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创新能力。我局每年开展全市“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招考和全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主要用于考试培训工作方面的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培训费和劳务费等。7月份开展三支一扶考试后支出60%,年底继续教育支出达到100%。

3.社会保险工作经费50万元。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中央、省属驻市企业和市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的经办工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市各项社会保险的日常经费补充,促进我市社会保险工作有序发展。当年申请预算资金的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1.补充社会保险经办办公费,购买办公用品,耗材及办公设备;2.补充社会保险经办差旅费,用于下乡,外出考察等;3.补充社会保险经办培训费,参加人社部、省人社厅组织的各类社会保险经办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提高经办能力;4.补充社会保险经办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软件系统维护费等;5.补充社会保险经办大厅电费。立项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5〕86号)第24条;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甘肃省全面实施全民参加社会保险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94号)第七页第六条;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天水市人社局关于天水市全面实施全民参加社会保险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149号)第七页第六条。全年完成进度为:第一季度完成10%,第二季度完成总额30%,第三季度完成综合40%,第四季度完成综合20%。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市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表.xlsx

附件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