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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法规政策,宏观管理全市劳务经济工作,指导宣传全市劳务工作与合法权益维护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劳务工作规划等;负责全市劳务宣传、培训、输转、指导、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规划;负责城乡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市以上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临时用工派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务输转人员的组织登记,跟踪服务、动态管理;根据市场需求招用管理外来劳动力,并不断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统计、分析、预测、信息传递和管理服务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鉴定和证件发放、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就业项目的考察、引进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劳务中介机构的管理、评审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设5个科室:综合科、输转科、信息科、培训科、劳务市场管理科。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人员编制16名,年末职工实有人数16人,退休人员10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253.12万元,比2021年228.57万元减少24.55万元,减少10.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12万元,比2021年228.57万元减少24.5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公务活动支出相关制度,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253.12万元,比2021年预算228.57万元减少24.55,减少10.7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公务活动支出相关制度,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5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12万元,公用经费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4.55万元,下降10.7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公务活动支出相关制度,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2.0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22万元;
(四)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2022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公务用车。
(二)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1.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统计数据调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劳务办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天水市劳务办2021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100.4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9.19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我单位2022年共有项目1个,项目绩效详情见附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2022年度预算公开.xls】
附件【天水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