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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局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劳务工作站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3、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4、牵头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加强全市劳务输转、劳务基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
5、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预测预警、信息引导,保持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级、调整、确定和审核机制。
7、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选拔、管理和协调引进工作。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8、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9、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和查处有关信访事项及突发事件。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中央、国家和省、市及各部门机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承担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12、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现有核准编制85名,年末实有人数84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事业编制21人,工勤编制6人。内设科室19个,下设机构3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4919.8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122.71万元,下降18.58%。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784.1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占收入总计的97.24%。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93.15万元,下降18.60%,主要是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以及工业企业稳就业资金减少。
2.其他收入135.7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省人社厅拨入的相关考试经费、抽样调查等工作经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9.55万元,下降17.88%,主要是省人社厅下拨的抽样调查经费和企业薪酬调查经费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97.1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减少141.26万元,下降59.26%,主要是助学金及免学费专项资金结余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89.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53.65万元,下降19.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84.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3.15万元,下降18.60%,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以及工业企业稳就业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支出为4973.0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2.2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2.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209.42万元,下降19.56%。其中:
基本支出1481.02万元,占29.78%,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8.11万元,下降3.78%,主要是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项目支出3492.03万元,占70.22%,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151.32万元,下降24.80%,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和其他社会补助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为4789.0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42.74万元减少1153.65万元,减少了19.41%,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结余结转资金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二是财政库款紧张,部分项目资金未完成支付,导致项目收支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89.09万元,包括:本年收入4784.1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90%;年初结转和结余4.9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89.09万元,本年支出4789.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89.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47.36万元,下降19.33%;完成年初预算257.6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支出属于追加预算支出。其中:
1.教育支出23.26万元,占0.49%,主要用于技工学校的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助学金,教育支出属于追加预算,未列入年初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129.96万元,占2.71%,主要用于全市高层次专家人才的培训、慰问、体检、休假活动以及全市人才引进等工作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7.72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人社工作的专项业务经费以及我局职工的人员经费、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完成年初预算284.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就业补助资金等项目属于中央、省级转移性支付,属追加预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56.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71.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住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6.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4万元。
1.人员经费1095.76万元,较上年减少85.67万元,主要是抚恤金和奖励金减少。工资福利支出859.8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74.94万元,津贴补贴131.44万元,奖金28.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4万元,住房公积金6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89万元,包括离休费11.38万元,退休费39.14万元,抚恤金25.53万元,奖励金159.8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40.26万元,较上年增加33.43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及咨询费增加。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8.23万元,包括办公费37.35万元,印刷费8.13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56万元,邮电费4.80万元,取暖费49.73万元,差旅费24.76万元,维修(护)费3.28万元,会议费0.90万元,培训费1.64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委托业务费17.07万元,工会经费6.45万元,福利费8.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53万元;资本性支出2.04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0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决算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厉行节约高效原则,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17万元,上升231%;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当地疫情好转,各项业务开展频次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车保有量2辆为账面数,待市财政统一要求处置后再下账。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30万元,较上年增加0.17万元,上升231%,变动原因为:由于当地疫情好转,各项业务开展频次增加。。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次,接待人次32人,增加0.17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3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局2021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决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当年预算安排3429.50万元,全年支出3310.62万元,执行率96.53%。通过自评,有10个项目结果为“优”。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工伤案件调查认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工伤案件调查经费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5万元,实际支出3.40万元,预算执行率68%。
2.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提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水平;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庭应诉,提高行政复议和诉讼能力。
3.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维护合法权益的工伤职工数量达800人次以上,工伤案件认定率达90%以上,及时办理工伤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东部人才市场及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市场运营管理费项目绩效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东部人才市场及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市场运营管理费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50万元,实际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2.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加快甘肃东部人才市场、关中-天水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市场软硬件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夯实人力资源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3.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完善东部人才市场后接待办理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保事项人数达30000人次,东部人才市场硬软件提升改造次数2次,人才市场服务功能提升,群众办理各类人力资源、社保经办事项满意度提升。
(三)考试及培训费项目绩效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考试及培训费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60万元,实际支出13.51万元,预算执行率22.52%。
2.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根据省厅要求,完成每年度招考工作,解决部分毕业生就业问题;开展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及能力。
3.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2020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公开参加招考数达3000人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次达8000人次。通过对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两个方面进行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规定的任务,基本实现了年度绩效指标,资金支出合理规范,成效明显,合理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新颖,培训方式科学,培训收效明显,较好地解决了工学矛盾,受到用人单位、参训人员的普遍好评,有效提升了我市专技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
(四)劳动仲裁工作经费项目绩效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劳动仲裁工作经费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5万元,实际支出3.38万元,预算执行率67.60%。
2.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解决符合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使得个人的合法利益得以保障。保障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开展,同时通过及时有效处理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3.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及时有效办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数量达100件以上,接待来访群众达331人次,向来访群众耐心细致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受理案件全部结案,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人才基金项目绩效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人才基金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30万元,实际支出11.4万元,预算执行率38.00%。
2.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高标准完成继续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组织好高层次专家外出培训工作,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高层次专家的创新能力;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休假疗养,组织专家体检,年底组织慰问联系活动,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人才的关心。
3.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完成高层次人才培训100人次以上,高层次人才培训普及率达90%以上,高层次人才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率达80%以上,高层次人才技能水平全面提升。
(六)人社业务信息系统数据维护管理费项目绩效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人社业务信息系统数据维护管理费为新增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52万元,实际支出5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2.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维护基于云计算全市统一的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网络建设,保证系流畅运行,完成机房托管改善机房环境,提高我局信息化基础建设及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流畅性。
3.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完成人社专网租赁8条,加强专网使用安全、落实国家用网政策,维护综合性网站平台,确保正常运转。完成机房托管服务,维护机房硬件环境,确保功能正常使用。
(七)天水市副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及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天水市副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及管理工作经费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40万元,实际支出15.10万元,预算执行率37.75%。
2.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完成全市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3.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完成本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人数达2500人次以上;本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推进率90%以上;我市职称人员评审通过受益率95%以上。
(八)天水市领军人才津贴项目绩效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天水市领军人才津贴项目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127.50万元,实际支出118.56万元,预算执行率92.99%。
2.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为我市十大绿色生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选拔市领军人才。
3.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按时为全市94名领军人才发放津贴,鼓励重点领域优秀人才,使其有效提升重点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等水平,在科技推广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我市提供重点领域人才支撑。
(九)社保经办服务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社保经办服务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预算安排200万元,实际支出183.27万元,预算执行率91.64%。
2.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解决由于我局社保经办业务量和服务项目增加,人员不足问题,实现我市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和“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要求。
3.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有效提高我市社保经办事项完成率,加快社保办事效率,进一步实现了我市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
(十)就业服务资金项目绩效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就业服务项目预算安排2860元,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实际支出28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2.项目绩效总目标及年度目标
解决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等严重不足问题,解决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3.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项目投入和管理目标分析。各项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资料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内容完整,覆盖明确的政策对象、政策标准、项目申报要求、审核要求、结果公开等基本内容;具备完善退出机制、应急机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资金审核规范,完成了所有规定内容的审核;审核方式透明,遵循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核;审核结果正确无误。
(2)项目效果目标分析。完成新增就业人数1100人次,控制全市失业率在5.5%以内,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26万元,比 2020年增加33.43万元,上升16.1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业务增加,工作任务加重,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2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决算公开表
2.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3.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整体绩效自评
附件【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表.zip】
附件【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整体绩效自评.xlsx】
附件【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绩效自评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