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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决算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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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局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劳务工作站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3、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4、牵头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加强全市劳务输转、劳务基地建设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

5、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监督、预测预警、信息引导,保持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定级、调整、确定和审核机制。  

7、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选拔、管理和协调引进工作。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8、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9、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和查处有关信访事项及突发事件。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中央、国家和省、市及各部门机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承担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12、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现有核准编制84名,年末实有人数77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18人,工勤编制5人。内设科室19个,下设机构3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23.4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4.98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中央直达就业补助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88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3.59万元,占87.84%;其他收入472.62万元,占12.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68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09万元,占49.52%;项目支出1860.63万元,占50.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13.5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689.32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中央直达就业补助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9.32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中央直达就业补助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5.28万元,占2.21%;科学技术支出62.70万元,占1.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3.42万元,占91.5%;卫生健康支出58.87万元,占1.72%;住房保障支出93.31万元,占2.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5.4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22%。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全部为中职学校学生助学金,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故年初未列入市级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12万元,支出决算为6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全部为领军人才津贴专项资金,用于发放2023年度领军人才津贴,第二批天水市领军人才聘期为2020年8月-2023年7月,计划于8月重新选拔第三批天水市领军人才并同时发放津贴,但由于该项选拔工作于2023年12月结束,聘期自2024年1月开始,故造成2023年8月-2023年12月领军人才津贴专项资金结余。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3.06万元,支出决算为312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直达就业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市级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54万元,支出决算为5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年内有部分人员调离,需缴纳的医疗保障金较年初预算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68万元,支出决算为9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部分人员工资级别及档次晋升,工资水平上升,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年度考核奖同时也要按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故年度住房保障支出大于预算收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2.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84万元,下降9.33%,主要原因是年内部分人员调离我局。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6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01万元,增长103.52%,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社保经办窗口临聘人员工资费用全年预算180万元,以前年度列入专项支出预算,而2023年市财政统一列入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公用经费项目。二是取暖费收费标准上涨,导致取暖费支出增加。三是疫情防控放开后,由于业务活动需要,出差人员增加,差旅费支出增加。四是由于业务需要,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杜绝不必要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杜绝不必要的开支。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01万元,增长103.52%,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社保经办窗口临聘人员工资费用全年预算180万元,以前年度列入专项支出预算,而2023年市财政统一列入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公用经费项目。二是取暖费收费标准上涨,导致取暖费支出增加。三是疫情防控放开后,由于业务活动需要,出差人员增加,差旅费支出增加。四是由于业务需要,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增加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俭,杜绝不必要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7万元,下降96.5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专项业务费中对高层次人才专家培训费用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均为账面数,其中1辆由市财政统一收回处置,剩余1辆已办理注销手续,待市财政统一批复后再下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4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91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10%。组织对“人力资源运营管理费-其他运转类”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各项绩效指标基本完成目标要求,有8个项目结果为“优”,2个项目结果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力资源运营管理费-其他运转类”、“就业补助资金-其他刚性”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人力资源运营管理费-其他运转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升了我局办公区域的整体形象;二是有力保障了日常运行,提高了办公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群众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越来越高,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亟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服务质量按照流程网格化考核,便于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二是优化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提升为民服务直通车办事效率,便于群众更加便捷、详细的了解业务、办理业务。

2.“‘三支一扶’考试服务费-其他刚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02万元,执行数为5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每年度招考工作,解决部分毕业生就业问题;二是为农村基层提供了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人才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随着就业环境下行,就业压力增大,参加考试人数增多与经费不足之间的矛盾;二是面临着因作弊手段日趋科技化、隐蔽化带来的风险增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打细算,合理申请预算,控制支出;二是通过人防、技防以及科学的考试制度流程,是的考试更加公平、公正。

3.“人社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4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万元,执行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水平,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解决符合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使得个人的合法利益得以保障,构建良好的劳动关系;三是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群众对工伤认定工作的认识水平与实际案件认定存在偏差;二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案件受理结案率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三是既定的评定标准无法全面反映人才的真实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工伤认定宣传力度和范围;二是增加人员力量,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受理案件的结案率;三是合理、灵活设定评审方式,便于优秀人才的选拔。

4. “人才基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6万元,执行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底组织慰问联系活动,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人才的关心,让人才留得住、用得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高层次人才创造的效益及价值考核无法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考核办法,提高高层次人才考核效率。

5. “人社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费-其他运转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70万元,执行数为47.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解决了人社业务系统及OA系统的系统故障,提升了工作效率和使用体验;二是保护了系统的数据安全,有效防范系统安全事件的发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是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进行项目目标申报时,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分类细化,便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6. “领军人才专项津贴-其他刚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12万元,执行数为62.10万元,完成预算的55.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我市十大绿色生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选拔市领军人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领军人才聘期结束后未及时聘任,造成了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评定标准过于死板,难以全面反映人才的真实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聘任补充新的领军人才,使预算支出进度合理;二是合理、灵活设定评选方式,便于优秀人才的选拔,鼓励重点领域优秀人才,使其有效提升重点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等水平,在科技推广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我市提供重点领域人才支撑。

7. “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10.96万元,执行数为1309.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我市十大绿色生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选拔市领军人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领军人才聘期结束后未及时聘任,造成了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评定标准过于死板,难以全面反映人才的真实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聘任补充新的领军人才,使预算支出进度合理;二是合理、灵活设定评选方式,便于优秀人才的选拔,鼓励重点领域优秀人才,使其有效提升重点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等水平,在科技推广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我市提供重点领域人才支撑。

8. “工勤考核及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1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50万元,执行数为33.50万元,完成预算的89.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了工勤人员政治理论和岗位技能水平;二是调动了工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推动工勤技能考核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参加考核人员报名信息待完善;二是目前的考试模式及制度有待完善升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化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及流程,及时更新系统信息;二是建立完善的考试管理制度,优化考试方式、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9. “就业补助资金-其他刚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6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等严重不足问题,解决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人员服务期满后依然无法实现再就业;二是社保补贴预算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结构、文化层次、职业需求,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为其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为他们实现再就业打好基础;二是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合理预计社保补贴预算。

10. “学生资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3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28万元,执行数为75.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坚持教育优先,精准资助做到资助政策脱贫不脱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二是全力推进教育公平,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中职教育的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专职管理人员不稳定,对政策不够熟悉;二是个别学校信息公开程度有待提高,学籍异动处理不及时;三是未树立有效的绩效责任主体意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学生资助工作监管手段及措施,严肃资助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检查督导,督促技工院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二是督促各技工院校加强学生资助机构设置,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升学生资助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水平。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附件1: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xlsx
附件【附件2: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
附件【附件3: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4: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