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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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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起草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并负责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指导实施。

(2)依托“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负责制定全市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业务操作经办服务流程;负责指导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险种的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资格认证、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等业务;负责承办市本级业务经办工作。

(3)依托“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负责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账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与支付等业务;负责承办市本级业务经办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合理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严格编制基金决算,真实、准确反映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全市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金核算分析,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完整、可持续;负责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好社会保险费的清欠助征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发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保费征缴等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制度,对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进行稽核。

(7)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负责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实施。

(8)负责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市本级社会保险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9)承办市本级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比对、发放、查询等工作。

(10)承办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

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共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基金财务科、稽核内控科、缴费核定科、账户管理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城镇养老保险科、养老保险科、失业工伤保险科、档案管理科。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公开表Z01)

二、收入决算表(见公开表Z03)

三、支出决算表(见公开表Z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公开表Z01_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公开表Z0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公开表Z08_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公开表Z09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公开表Z11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公开表F03)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32.5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0.76万元,增长121.43%,主要原因是按照《关于新增企业退休人员2023年度冬季采暖费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甘人社密电〔2023〕7号)要求,2023年预算调整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补助”764.62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33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2.5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33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53万元,占40.41%;项目支出794.05万元,占59.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32.5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30.76万元,增长121.43%。主要原因是按照《关于新增企业退休人员2023年度冬季采暖费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甘人社密电〔2023〕7号)要求,2023年预算调整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补助”764.6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76万元,增长121.43%。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增加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补助764.6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2.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9.67万元,占95.28%;卫生健康支出22.44万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40.46万元,占3.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3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调整特定目标类项目“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补助”,支出功能分类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6万元,支出决算为4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正常晋升以及职务(级)的晋升造成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2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员2人造成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5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57万元,下降49.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公用经费支出中包含项目支出;二是中心持续深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习惯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缩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此类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此类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57万元,下降49.0%。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我中心持续加强厉行节约,果断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增强机关运行成本意识,紧缩经费开支;二是2023年社保经办大厅运行费压减至30万元。

按照经济科目对比分析:2023年,办公费9.78万元,与上年19.31万元相比减少9.53万元,下降49.35%;印刷费4.98万元,与上年6.76万元相比减少1.78万元,下降26.33%;水费0.33万元,与上年0.72万元相比减少0.39万元,下降54.17%;电费9.07万元,与上年10.2万元相比减少1.13万元,下降11.08%;邮电费5.66万元,与上年6.03万元相比减少0.37万元,下降6.14%;差旅费10.65万元,与上年20.02万元相比减少9.37万元,下降46.80%;维修(护)费1.7万元,与上年0.35万元相比增加1.35万元,增长385.71%,主要原因是大厅卫生间房顶塌陷,造成维修费用增加;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1.3万元相比减少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举办了失业动态监测业务培训,2023年无此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83万元,与上年2.56万元相比减少1.73万元,下降67.58%;劳务费0.38万元,与上年6.48万元相比减少6.1万元,下降94.14%,主要原因是2022年根据失业动态监测经费使用规定,为82名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员发放失业动态监测补助,2023年无此项支出;委托业务费0万元,与上年0.6万元相比减少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费,2023年无此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项目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天财绩〔2024〕6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保经办大厅运行费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成立了由中心分管领导为组长,综合科长、财务工作人员为组员的评价小组,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逐项核实,完成了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保经办大厅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42万元,完成预算的98.07%。社保经办大厅运行费主要用于保障社保经办大厅日常运转的经费补充,推进我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完成全年社会保险经办任务。主要用于:1.补充社会保险经办办公费,购买办公用品,耗材及办公设备;2.补充社会保险经办差旅费,用于培训、下乡、外出考察等;3.补充社会保险经办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等;4.补充社会保险经办大厅水、电费;5.支付经办专网专线费用及OA综合办公系统运行费用。年度总体目标:持续开创社保工作为民服务新局面,紧盯国家、省上助企纾困等一揽子政策要求,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让社保减负利好效果直达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社保惠企惠民政策优势,凸显援企稳岗倍增效应;聚焦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强化社保政策宣传动员、完善制度、政策激励等方式,把更多群众纳入社会保障网;确保待遇发放和调待(调标)工作准确到位;着力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群众的办事体验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办事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待遇按时、足额、精准、高效发放;扎实推进“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增长0.2%、2.8%和2.1%;巩固提高社保统筹层次;提升社保经办便民服务效率,确保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更加严谨、高效、规范,最大程度维护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主要不足:部分绩效指标设置细化、量化程度不足。下一步将积极参加财政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通过学习能够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支出。


  
附件【附件1: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附件【附件2: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项目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3: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4: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