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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部门决算
2022年度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核定编制17人,2022年末实有工作人员16人,退休人员6人。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负责信件、档案、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文件起草和各类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案件处理及上级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2、监察一科:配合局机关及相关单位做好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年审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考评工作;负责日常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工作;负责上级委托及县区移送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监察二科: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监察三科: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的政策法规;负责接待农民工政策法规咨询;负责全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查处损害农民工权益的举报、投诉案件;协助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Z03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04 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Z01_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F03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0.3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05万元,增长15.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0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3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0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37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0.3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0.05万元,增长15.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5万元,增长15.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96万元,支出决算为27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53万元,增长19.4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3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未举办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54.63%,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为疫情影响无公务接待等活动。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无公务接待等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无公务接待等活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6.66%。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运行项目评价得分为99分(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运行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运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运行项目评价得分为99分(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2.74万元,完成预算的6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开展好全市范围内各项执法监督检查;2、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询问;3、深入用人单位和工程工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劳动者权益维护宣传等活动;4、开展欠薪逃逸案件查处工作;5、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6、做好劳动维权相关工作;7、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相关工作;8、做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低,上年度预算执行率低于预期值,主要是上年度节约开支; 二是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二是进一步改进行风作风,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2年度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决算公开附表.xlsx】
附件【3.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1).docx】
附件【4.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附件3-2)、项目问题清单(附件3-3) .xlsx】
附件【5.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3) .docx】
附件【6.天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表(附件4-1)、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附件4-2)、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4-4).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