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8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永忠、蔡麟阁、安润洲、缑芳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 “关于建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增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7月1日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县以下事业单位试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制度,在保持现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和晋升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建立主要体现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的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国家在各省、市、县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县作为试点,目前我市县区没有作为试点单位。
事业单位现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主要由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等项目构成。除绩效工资外,其他项目和标准均由国家统一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由各地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所在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和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等因素确定。
目前,省人社厅正着手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制定完善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国家也在考虑参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序列工资政策制定新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相关工资政策,我们也将积极建言献策,将基层的呼声向中央和省直相关部门及时反映。
感谢对我市工资福利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再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12014 8211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