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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8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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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红平、王喜来代表:

你们提出的 “关于进一步加大县级财力保障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和奖励性津贴补贴构成。工资性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取暖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等项目构成。除绩效工资外,其他项目和标准均由国家统一制定。绩效工资水平由各地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所在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和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等因素确定。2007年以来国家规范了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规定:未经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出台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奖励性津贴是各市州根据2013年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研究提高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事宜等》精神,采取不同方式,设立不同奖励项目,增加工作人员收入,但具体奖励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对于各位代表提出的参照艰边模式,对基本工资制度实行差异化管理等建议,我们将积极向省厅反映,建议省厅出台政策时予以采纳 。

感谢对我市工资福利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再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1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