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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及业务经办视频培训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0-03-19 点击量:


为尽快落地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压力,推动企业和项目有序复工复产,3月17日,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联合召开了全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及业务经办视频培训会,我市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员共计30余人在天水分会场参加了视频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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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和项目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各级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做到宣传辅导到位、操作准备到位、核算分析到位、监督考核到位,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培训会上,省医保局、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相关领导详细解读了社保医保减免缓政策及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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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后,市社保中心根据培训会议精神和实际工作开展现状,对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做好阶段性缓减免社保费实施工作。二是精准划型,要结合省上下发的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参保单位承诺书及钉钉系统采集企业信息及早尽快划型,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后核定。三是把握好减免期限,大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社团组织24月单位缴费减半,中小微企业26月单位缴费减免。参保单位补缴202021日以前社保费和预缴减免期限结束后的社保费都不在减免范围之内。四是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减免是单位应缴纳的社保费,缓缴是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但缓缴期内办理同期人员退休或转移业务,个人权益记录必须做实,即个人账户必须缴清记实。五是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早介入,积极主动配合。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前提下,做好参保单位划型及减免缓社保费实施工作,难度不小,在划型、数据传输、报表报送等业务工作中,社保经办机构要继续发扬社保人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的三千精神,主动衔接相关部门,主动服务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务必在特别时期把特殊任务完成好,为疫情防控,支持企业项目复产复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通过视频形式开到县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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