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提前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县级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
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持续增强我市城乡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县级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26号)精神,按照2022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标和补发工作要求,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迅速部署,积极与市财政局、各县区人社局协调沟通,及时下拨市县级补贴资金,提前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县级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
此次调标,范围涉及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共惠及42.89万人。调标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18元(中央93元、省级20元、市级1元、县级4元)。市级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元,共补贴资金514.68万元;县级最低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元(其中,秦安县和张家川县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元),共补贴资金2204.37万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按新标准执行。
下一步,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将以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用心用情服务群众,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拓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升经办能力,树立窗口服务好形象。按照省党代会明确指出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供稿: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