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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探索借鉴“枫桥经验”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4-09-26 点击量:

今年以来,甘谷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安排,通过打造“够得着”“有温度”“更高效”的调解组织,有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赋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务实举措,打造“够得着”的调解组织。甘谷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于2018年被省人社厅命名为“规范化仲裁院”,为更好的服务于当事人,积极主动学习,总结经验,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及其他县区的好的经典做法,力争做到公正公平、高效便民、让当事人满意,让企业合法用工,让劳动者合法维权,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尽职尽责。在此基础上,全院工作人员进一步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新举措,提出要做群众“够得着”的调解组织,在全县15个乡镇全部成立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可就近前往当地乡(镇)的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快速调解,做到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家门”。在做好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甘谷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坚持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务实举措、用情服务、创新方式,着力打造够得着、有温度、更高效的劳动纠纷调解新模式,真正做到了“乡事乡解、镇愁镇消”。

用情服务,打造“有温度”的调解组织。甘谷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将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程序进一步推进和下沉,耐心听取每一个劳动纠纷当事人的情况反映,敞开大门办公,要善于把办公室变成劳动群众的“议事厅”“茶话会”。调解员坚持从劳动纠纷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以真情化解矛盾,争取双方的共识,力求最妥善的解决方案。不定期与县法院工作人员交流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情况,对于在案件处理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与一些特殊案件,仲裁院主动与法院沟通,咨询了解法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的意见,确保裁决案件时尽量保持一致。近年来,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无法及时申报工伤而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案子呈上升趋势,面对这种急难案件,甘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高效落实“案前调解,高效便民”的做法,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之初,就着手调解事宜,制定相应的调解方案,在立案送达、庭前、庭审环节都会进行调解,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并通过给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政策、讲情理等,做好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在立案前完美高效解决纠纷。

创新方式,打造“更高效”的调解组织。当基层调解组织在遇到调解工作难以进展的状况时,甘谷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及时启动联动机制,由办案经验丰富的仲裁调解员及时前往纠纷处置第一线进行协调处置,最大程度上做到“高效调解”“及时调解”。同时在甘谷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利用电话沟通、在线视频等“互联网+”方式进行远程调解,确保高效的调解效率。共审查各类企业56家,涉及劳动者2000余人;在人社公众号公布一批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1家企业上报市局、省厅,充分发挥了信用手段在劳动保障领域的重要作用;现场投诉案件23件,办结23件,为167人追回劳动报酬242.22万元,其中立案调查5起,为60人追回劳动报酬114.13万元;一家企业因拖欠16人工资31.4万元被失信联合惩戒。共回复人民网留言19份、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253起、全省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139起。为提升我县信用水平作出了应有贡献。

下一步,针对企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甘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及时向用人单位释明法律,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柔性劝言”,案件审结后向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建议用人单位增强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依法履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最大限度把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解决在萌芽,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来源:甘谷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