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人社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调裁结合”的办案思路,立足发展稳定大局,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市县两级仲裁机构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多措并举认真扎实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持续提升。
推行调裁结合,侧重庭前调解。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工作理念,通过在立案审查时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询问调解意愿,庭审环节中查明事实寻找调解突破口,裁决下达前再引导促成调解的工作方式,力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第一时间”成功调处。针对案情复杂、疑点多、证据材料不充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庭审前由首席仲裁员召集组庭人员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找准问题,拟定庭审提纲,在庭审中做到有的放矢,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案件调解成功率。
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做到案件快处快调。针对农民工、“三期”女职工、工伤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劳动纠纷案件,采取简易程序处理,对材料齐全的及时立案,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善意提示,当场能处理的,通过电话或微信协调,就近快速处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群体性纠纷开辟“重大集体案件快速处理通道”,通过“监调联动”“裁援互助”“先行调解”等方式,简化办案程序,缩短调解时间,提高调解效率。
实施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仲裁+”力量,构建“人社+法院+司法+工会”多方联动模式。仲裁机构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引导劳动者与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对接,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支持,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对于一般性案件,通过仲裁监察联动的处理模式快速调处,确因案情复杂、难以协商的案件,启动仲裁程序;对于已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积极主动与法院对接,就劳动争议案件具体问题处理进行交流沟通,有效解决裁审衔接难题,以最佳途径、最快速度确保公平公正的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强化仲裁委员会日常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答及以案释法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劳动者维权提供专业意见,持续开展“法治人社 志愿青春”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通过专职仲裁员联系企业,帮助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把加强劳动人事仲裁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整个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通过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全省调解员网络培训学习、典型案例研讨等方式,加强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调解水平和办案能力。通过开展上党课、警示教育等学习形式,不断增强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人员的党性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仲裁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确保仲裁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树立仲裁机构权威。同时,全市各仲裁机构按照仲裁庭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不断完善仲裁办案工作制度,心贴心帮助案件当事人排忧解难,使案件办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供稿:局调解仲裁科 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