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驻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社局:
根据《甘肃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春节慰问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111号),现就做好我市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市(含驻市有关部门单位)建国以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包括获得国家功勋荣誉及国家级表彰奖励、国家部委表彰奖励、省委省政府单独或联合表彰奖励)且健在的人员。
二、统计办法
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驻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统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各县区人社局负责本县区的统计工作,审核汇总后由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春节慰问摸底统计工作,对于宣传和弘扬先进模范的精神风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先进模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上有关工作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准确统计。统计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自觉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严把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之间要加强对接,密切协作,避免统计数据出现遗漏和重复,务求做到统计对象全覆盖、人员信息精准。
(三)按时报送。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于10月18日前,将《天水市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表》(附件2)与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所获相关表彰决定(原件、复印件各1份)等相关材料加盖部门单位公章,报市人社局人事科。因统计数据不准确或延误报送,影响后续工作的,由相关部门单位、县区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938-8318655
联系地址:市人社局人事科(市人社局行政楼606办公室)
附件:1.《甘肃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春节慰问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111号).docx
2.天水市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表.xls
天水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代)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