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30号)精神,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1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决定要求,采用数据共享、内部核查、告知承诺等方式,立即取消对应的证明材料,更新相关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人社部此次取消的证明材料共42项,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