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资质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民政局 天水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政许可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通过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目前无办学场所,不具备办学条件,现决定注销天水滨河家庭服务职业培训中心(许可证编号:人社民620500147000090),予以公告。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