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天水市伯阳超限检测站对超限车辆违法运输的部分货物进行了卸载,由我单位暂为保管。但目前有部分经营业户仍未领取卸载的货物,请在通告发布后三十内,持相关卸载证明材料到伯阳超限检测站领取卸载的货物。三十日内仍未领取的,我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置。
(联系电话:0938-2841260)
特此通告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