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催办道路运输证件逾期未审有关事宜的告示

发布日期:2024-09-20 09:17
信息来源:市道路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下载Word】 【下载PDF】

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现就催办全市道路运输证件逾期未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截止2024年8月31日,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逾期、《道路运输证》超期年审180天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请尽快到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超期180天,请尽快到市政务大厅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对超逾期30个工作日之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车辆及人员,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公示注销相关证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全市逾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全市年审逾期超180天《道路运输证》

3、全市逾期超180天未更换《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