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规范交通行政行为,进一步增强交通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更好地为全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天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天水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名称、工作职责、办公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2.局内设机构设置、各下属局、处、站、科室工作职责、办公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公开责任科室:局人事教育科)
3.在市政府政务大厅设立的窗口以及政务大厅我局分中心(运政大厅)的服务事项、电话;(公开责任单位:实施行政许可的局属各相关单位)
4.局班子成员简介及分工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局人事教育科)
5.本系统人事任免、聘任等变动情况,干部任职前的公示,相关的职位招考、录用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局人事教育科)
6.本部门重要会议、重大政务活动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7.本部门年内重点工作部署;(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8.公告,涉及全局性、民生的决策;(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9.本部门交通发展中长期、专项及区域规划;(公开责任科室:局规划建设科)
10.本部门的重大建设项目立项、推进、实施、完成及目录编制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局规划建设科;配合科室、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1.工作规则,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12.交通事业发展有关统计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局综合运输科;配合科室、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3.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公开责任科室:局法规安全科)
14.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开责任科室:局法规安全科)
15.交通运输相关政策及具体解读,本部门制订的有关文件;(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16.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种类、依据、办理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公开方式、公开范围、收费标准及依据、咨询监督电话;(公开责任科室:局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17.行政审批(许可)办理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实施行政许可的局属各有关单位)
18.行政执法权力种类、事项依据、承办机构、行政处罚标准、监督投诉方式;(公开责任科室:局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19.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名称、职务、执法类别、执法证件编号;(公开责任科室、单位:局法规安全科、市运管局;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
20.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分解、年度考核结果;(公开责任科室、单位:局法规安全科、市运管局;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
21.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名称、依据、裁量标准、监督部门;(公开责任科室:局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
22.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结果公开;(公开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局属各相关单位)
23.交通运输便民服务事项名称、所属业务种类、公开方式、办理条件或服务范围、服务地点及咨询电话、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投诉方式、流程图;(牵头科室:局法规安全科;公开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4.规范性文件制定前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论证制、法制审核制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局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25.本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其他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局财务审计科)
26.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及其补偿费的发放使用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局规划建设科;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
27.交通服务、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局规划建设科;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
28.本部门制定的各类应急预案(非涉密)及发展动态、应对处置情况,各种日常应急常识;(公开责任科室:局规划建设科;配合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29.道路抢险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局财务审计科;配合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30.通过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澄清变更、上限价、中标公示等交易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局规划建设科;配合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31.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各类检查通报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开展检查的牵头科室、单位)
32.受理投诉的部门、联系方式、负责人等;(公开责任科室:局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33.投诉处理结果反馈;(公开责任科室:局法规安全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4.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35.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及联系方式;(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36.本部门制订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37.其他重点工作情况;(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交通运输信息,以及天水市交通运输局认为可以公开的其他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公开形式
对于属市交通运输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三)公开时限
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的受理科室: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天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741000;
联系电话:0938—8212151;
传真号码:0938—8212151;
电子邮箱:tsjtjbgs@126.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天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天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http://www.tsjt.gov.cn)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采用局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市交通运输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科室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及时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答复
受理科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络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收费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