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1.项目立项的环境和条件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已纳入甘肃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启动,我省一系列具体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为天水市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陆港,快速进入更广阔的发展平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外向型、多功能的国际陆港,凸显丝绸之路经济带天水重要节点地位,打造外向型经济发展龙头,促进周边地区现代外向型经济发展,天水是古丝绸之路重镇,现正加快建立现代物流体系,将天水打造为陇东南区域现代商贸流通中心。推进商贸物流发展,促进三阳川新区、麦积区、秦州区三区联动发展,从东西向、南北向纵横加强与兰州、宝鸡、陇南等周边城市的联系,进而打造陇东南区域商贸流通高地,建设天水丝绸之路经济带,而三阳川将成为天水市城市核心区商贸服务对外辐射的北部门户。
2.实施项目达到的目标和意义国际陆港城的建设离不开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基础设施的建设将第一时间直接服务于国际陆港城的建设、运营、招商引资等各个方面。随着国际陆港城的建设,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将控制和影响地块开发、城市布局、交通出行、工程建设等诸多层面,同时也是加快国际陆港城与对外路网的沟通衔接,加快人员、物资、资金的流通,具有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建成后交通区位优越,完善区内的运输网络,改善居民的交通出行条件,将极大改善拟建道路项目影响区域整体环境和品质,能够优化城市居住环境。随着环境的改善和出行的便利,届时必将在这一地段掀起新一轮开发建设热潮,将会吸引大量的居民、商户入驻,带动该区域的土地开发利用,加快该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
(二)项目立项依据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崇德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天发改投资〔2019〕117号。
(三)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项目支出29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支出2900万元。
(四)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立项时间:2019年11月30日
2.批复单位: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项目具体内容:该项目新建道路全长4.54公里(其中:天巉公路改造0.075公里),修建桥涵4座;配套敷设给水管网6.586公里、污水管网6.201公里、雨水管网9.375公里、中水管网5.69公里、供热管网5.275公里、电缆管线15.666公里,安装照明灯具264套,栽植行道树2560棵等。
4.项目所在区域:天水市麦积区三阳川
5.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五)项目组织管理
天水市政府为顺利完成甘肃(天水)陆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立了甘肃(天水)国际陆港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由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了甘肃天水陆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政府授权的甘肃(天水)国际陆港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特色产业培育发展;财政预算归口管理由天水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负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
崇德路道路工程项目地址位于天水市麦积区三阳川陆港规划片区内,该片区是三阳川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总体目标是服务于三阳川新区,完善城区路网建设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三阳川运输体系的发展,构建公众便捷出行服务体系和经济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体系。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甘肃(天水)国际陆港管理委员会对2021年该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因此,评价组根据从崇德路道路工程实际情况以及绩效自评表制定了如下绩效目标:
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 | 完成值 |
总体建设 | 项目建设质量合格率 | 100% |
道路工程 | 道路长度完成量 | 3000米 |
道路完成率 | 70% |
路基建设完成率 | 70% |
管道工程 | 管道基础完成率 | 70% |
给水排水工程 | 雨水管道工程完成率 | 70% |
污水管道工程完成率 | 70% |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1年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崇德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的跟踪问效,达到两个目的:第一,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政治、经济效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第二,在本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研究探索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的新措施、新方法,促进财政支出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此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崇德路工程,范围为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
(三)评价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五十三条第二款预算执行中,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支出管理,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规定,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18〕42 号)、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 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 号)、《天水 市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天财办〔2020〕20号)、《天水市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评价工作要点》(天财结〔2022〕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崇德路工程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按照《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展开部分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2021年部分预算执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天财绩[2022]19号)要求,结合本项目预算资金运行的特点,本项目采用了“目标预定和实际效果比较法”的评价方法,利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价,其中:定量分析指标包括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运行能力情况;定性分析指标包括项目的社会、政治和综合效益情况、可持续影响等。评价类型以完成结果评价为主,兼顾过程评价。
(五)评价人员组成
为了全面落实部门评价责任,我委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小组,按照市财政局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开展自评工作。组长为管委会副主任苏国平、副组长为天水陆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杰。成员:陆港委计划财务科王杰,陆港建设开发公司财务总监黄巍。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评价前期准备。我委制定部门评价和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评价流程和时间安排、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2.实施评价工作。项目绩效评价小组通过组织开展现场、非现场评价,采用调研访谈、资料核查、实地勘查、社会调查和分析评价等,全面梳理问题清单、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3.撰写绩效报告。认真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报告全面反映评价项目基本情况,说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对项目绩效、主要问题的分析,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案例详实、依据充分、分析透彻、结论无误,所提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应用性。并通过咨询相关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本单位预算资金100%到位,预算编制完全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不存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021年较好完成本年度目标,崇德路工程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崇德路工程项目决策依据符合陆港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
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崇德路工程项目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项目产出情况
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崇德路工程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
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市政基础设施崇德路工程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四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1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以及资金使用率等还有不足;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也缺少培训机会,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还有待提高。
八、有关建议
今后,我单位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特别落实好部门对项目管理的责任,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设定的偏差,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