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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供销联社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发布日期: 2021-05-07 11:24
信息来源: 张家川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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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6-17日,张家川县供销联社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基层社和社属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通过现场查看的形式,对各基层、各企业单位经营的烟花爆竹及农药化肥进行逐项检查,对门店、仓库的电源、水道、消防器材等设备的使用及管理状况进行大检查;对照检查标准,发现存在个别安全隐患问题,县社检查组对此提出整改意见,并警示该单位负责人,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要严格按照我社制定的《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 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刻汲取以往发生安全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制,切实开展自查自纠行动,针对重点问题,必须重点整治,以保证系统安全生产稳定,确保社有资产完整无缺。

检查组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我县供销社系统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进一步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经营。

安全生产检查行动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是维护公共场所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工作部署上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力维护系统持续稳定。二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县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隐患问题涉及企业和场所,采取联现场办公现场处置责任到人,合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现象。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为的单位,县社将约谈相关负责人,限时整改到位。三要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基层社和社属企业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县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6月30日前,上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从7月份起,每月15日前上报当月安全生产隐患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集中整治行动统计表》。

通过这次安全生产检查行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社系统职工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认识,提前预防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县供销系统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