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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变更天水市全市财政监督专家库名称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2-22 15:43
    信息来源: 绩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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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水平,决定将天水市全市财政监督专家库名称变更为天水市全市财会监督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受财政局委托开展财会监督、内控审计和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二、专家的权利义务

    (一)专家在财会监督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1.财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的知情权;

    2.参与财会监督的部门、项目基本情况的知情权;

    3.监督过程中到部门、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4.接受参与监督工作的劳务报酬;

    5.法律、行政法规和市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在财会监督工作中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保证监督结果的真实性,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自觉遵守财会监督工作保密纪律,对监督工作中收集的材料和业务内容,结果及相关结论等承担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披露;

    3.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在监督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被监督单位及个人的好处;

    4.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部门、项目的监督应予回避;

    5.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和资格复审,及时向财政部门书面报备通讯、单位变动等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联系人:李锦春 陈 祺

    电 话:0938-8226654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桃李春风8号楼1908室

    邮 编:7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