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票据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04 09:05
    信息来源: 天水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监督管理水平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天水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 的原则,从2017年5月起,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情况及各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征收入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对象:市直相关非税收入执收执罚单位、各县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及非税收入缴纳义务人。

     

     

     

       二、检查内容

     

      (一)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

     

       1.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非税收入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有效;

     

       2.是否存在自立非税收入项目情况;

     

       3.是否擅自扩大征收范围;

     

       4.是否提高征收标准。

     

      5.国家明令取消收费项目后,是否同口径停征收费、清理票据。

     

       (二)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

     

       1.是否有专人管理财政票据,是否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2.财政票据各栏目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完整,票据填开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是否一致;

     

       3.是否存在财政票据相互串用或混用行为;

     

       4.是否存在擅自印制或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的行为;

     

      5.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是否按票据号段顺序整理票据存根,并按规定妥善保管;

     

        6.是否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7.是否存在丢失毁损票据行为,如有丢失,是否及时申明作废,并向同级财政部门票据监管机构备案。

     

       (三)相关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四)其他违反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与财政票据监管机构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阶段。自2017年5月3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止,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已开具且未检查核销的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按要求填写自查报告及附表,待重点检查时一并提交市财政局检查组(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各单位应完整填写票据检查表中的各项内容,包括财政票据名称、数量、号段、各号段金额合计等信息。其中,对于丢失、损毁票据的情况要按规定提供说明材料。

     

      (二)重点检查阶段。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市财政局将整合财政票据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力量,成立三个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的要求,自2017年5月20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对市本级各相关执收执罚单位开展检查。各县区财政局也要对本级非税收入收缴及票据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检查期间,市财政局将对各县区财政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主管部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被检查单位,并督促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县区和市直领票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票据检查工作,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本通知要求,在要求时间内提前准备好本单位票据管理制度、表格材料及已开具且未检查核销的财政票据存根,票据存根应按票据种类进行分类整理,按号段顺序码放整齐。

     

      (三)市直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财政局检查组做好重点检查工作,提供完整真实的材料,确保财政票据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单位财政票据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表.rar

     

    附件2:单位非税收入票据检查表.rar

     

     

     

    联系人:市财政局税政科  马斐  电话:8293447

     

    市非税局票据科  马力  电话:822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