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12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监〔2020〕10号)精神,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天财绩〔2020〕14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市本级会计监督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今年市本级抽调5人,组成1个督导组,1个检查组,围绕打赢三大攻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财政资金重点支出方向,对2户单位(其中:事业单位1户,地方金融机构1户)认真组织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的2户单位,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但也存在会计信息失真,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资金136.90万元。对查出的问题,我局按规定进行了处理,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将列入下年度会计监督重点检查单位。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18日